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主讲教师申请、学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对46个项目进行研究生课程思政立项建设,公示名单如下。希望各学院(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立项建设的课程积极把关,充分发挥立项建设课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任务。本次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验收通过的项目予以发文认定。 序号 学院(系)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负责人 1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悲剧美学研究 2323028 王杰 2 艺术与考古学院 研究生论文写作与艺术学文献基础 4002001 赵晶 3 经济学院 国际金融专题 0143063 俞洁芳 4 光华法学院 刑法学(下) 0221166 叶良芳 5 教育学院 教育科学导论 0322001 王树涛 6 管理学院 紫金.创享(创业系列大讲堂) 2009511 郑刚 7 管理学院 求是科技前沿与创新产业前瞻 2043666 王小毅 8 公共管理学院 中级保险学 2221037 张跃华 9 化学系 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 3702001 史炳锋 10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经济心理学 0623917 何贵兵 11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社会心理学专题 0641925 吴明证 12 机械工程学院 海洋机电装备技术 2513001 杨灿军 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氢系统 0923025 陈立新 14 能源工程学院 科技创新表达 2722001 吴学成 15 电气工程学院 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双控 1021128 于淼 16 建筑工程学院 城市形态 1211322 王卡 17 建筑工程学院 海洋岩土工程 1223317 国振 18 建筑工程学院 景观规划设计 1223297 李咏华 19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工程实践》(I)、《工程实践》(II) 2841010、2841011 潘鹏举 20 海洋学院 海岸带环境与管理 3413109 杨续超 21 海洋学院 海洋管理概论 3414272 冯雪皓 22 航空航天学院 高等空气动力学 2423007 张文普 23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微纳电子学 3111052 余辉 24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运筹学 1121331 梁军 25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嵌入式系统设计 1521032 周泓 26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医学信息学概论 1521014 吕旭东 27 生命科学学院 现代遗传学 0712049 王君晖 28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食品仪器分析实务 1341135 陆柏益 29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果蔬采后科学进展 1313074 茅林春 30 环境与资源学院 近代环境研究方法 1421013 刘维屏 31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生物信息学 1609603 樊龙江 32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农药学 1621028 郭逸蓉 33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农用化学品波谱分析 1623060 赵金浩 34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植物有害生物综合防控 1641047 刘银泉 35 动物科学学院 临床兽医学专题 1741008 师福山 36 动物科学学院 动物病原学实验技术 1723037 乐敏 37 医学院 现代妇产科学 1821018 吕卫国 38 医学院 医学伦理与卫生法学 1822011 王赵琛 39 医学院 内科学进展 1822009 姒建敏 40 医学院 急诊医学专题 1811023 张茂 41 医学院 传染病学专题 1811010 李兰娟 42 医学院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1823011 王薇 43 药学院 现代药理学进展 1913039 张翔南 44 工程师学院 工业互联网安全系统工程 6041407 徐正国 45 工程师学院 物联网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基础 6043316 孙斌 46 工程师学院 工程技术发展前沿 6041002 傅建中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4日
为进一步推进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顺利开展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提升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决定召开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班开班仪式暨学术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时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地点: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101报告厅二、参加人员: 1.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全体博士研究生 2. 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秘书 3. 研究生院“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工作组相关领导及秘书。、 欢迎对学科交叉研究感兴趣的老师与同学们踊跃参加。 三、其他事项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2. 请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平台):于2020年10月13日(周二)12点前将会议回执发送到:dty66@zju.edu.cn(请各交叉中心老师汇总好信息后发至该邮箱,学生不用单独发送,谢谢大家配合)。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1、 参会回执.xls
为进一步推进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顺利开展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提升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决定召开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班开班仪式暨学术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时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地点: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101报告厅二、参加人员: 1.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全体博士研究生 2. 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秘书 3. 研究生院“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工作组相关领导及秘书。、 欢迎对学科交叉研究感兴趣的老师与同学们踊跃参加。 三、其他事项 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2. 请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平台):于2020年10月13日(周二)12点前将会议回执发送到:dty66@zju.edu.cn(请各交叉中心老师汇总好信息后发至该邮箱,学生不用单独发送,谢谢大家配合)。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1、 参会回执.xls
各学院(系)、有关研究生: 2021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及信息核对工作定于2020年10月中旬进行。各学院(系)的照片拍摄日期地点安排详见计划表(见附件1)。为确保图像信息采集效率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届毕业研究生身份证信息核对要求: 1.研究生请在10月9日之前提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逐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若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有问题,请尽早与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联系。 2. 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使用现役军人证件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尽快持原军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科进行核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三个证件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籍办更改证件号码。(建议军人证件号尽快改为身份证号,学信网以身份证号作为查询图像信息等的唯一方式) 3.身份证号只有15位的,须升位,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 4.其他身份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 5.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向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老师提交护照复印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用于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的个人图像信息,统一由新华社集中拍摄、采集并上传。每位应届毕业生,均需参加新华社的统一图像信息采集,每一位研究生只能拍摄一次。 2.请每一个学院(系)按拍摄时间组织至少4名工作人员参加拍摄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的信息纸质登记、拍摄序号发放、电子登记、缴费和维持秩序等。注意事项如下: (1)各学院(系)负责老师组织研究生按计划表的具体拍摄时段按时到场。 (2)本次图像采集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负责拍摄,收费20元/每人;新华社提供2寸4张及1寸8张纸质照片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使用;由新华社负责上传电子版照片到学信网。各学院(系)需事先收齐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在拍照当天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人员。 3. 请已缴拍摄费、预计在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按计划表(见附件1)参加本次集中拍摄。新华社提供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不同于校内机构的其他图片信息存档用途,未经新华社上传图像信息到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将无法上传。拍摄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按规定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证或校园卡; (2)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女生拍摄要求、附件3:采集照片要求)免冠、着正装;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信息); (4)研究生在学信网已有上述图像信息(2020年前已由新华社拍摄并上传有照片、未毕业的研究生)的,不需要重拍。具体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是否有本人毕业照,如有,请点击选择“照片正确”;然后进入本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核实是否有同样的照片,如有,则表明图像信息采集已完备;如发现有一项缺失的,也请尽快发邮件提供本人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glc@zju.edu.cn,交由学籍办作关联处理。 (5)研究生确因合理事由不能按计划表采集图像信息的,请参加集中补拍(详见附件1)。特别提醒:参加各校区所在院系计划表采集图像时间相对可控;但参加全校集中补拍可能会等待较长时间,请同学们尽量按自己所在院系的计划表时间到场拍摄。 三、现场采集工作流程: 为提高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确保上网上传信息的准确率,我校统筹安排、集中时段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工作。请有关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场,按签名序号排队进行拍摄。 1.研究生要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学号、姓名,按排队顺序领取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每天从0001始依次拍摄);为确保拍摄顺序准确,新华社提供拍摄序号,学生签一个名字领一张拍摄序号。请学院(系)工作人员检查领取序号控制在5人左右,确保人数可控并前后拍摄顺序无误。 2. 工作人员将研究生领到的拍摄序号录入电脑。 3. 研究生按照拍摄序号顺序逐个入场拍摄。请严格按“拍摄序号”顺序排队入场。不可以自行更换号牌、不可以自行提前或延后拍摄,预防掉队,以免造成本人和该时段内其他所有学生图像无法与本人匹配。 4.研究生拍摄完毕后自行保留“拍摄序号”;并务必关注“拍摄序号”上的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以备后期在公众号上校对、确认和下载照片。 5. 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免冠、着正装,保持服装整齐、仪容仪表整洁端庄;为免影响图像效果,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再次提醒) 四、其他温馨提醒: 1.本次采集的照片,预计将在2021年3月由新华社印制完成后返回学校。届时请各学院(系)接通知后,统一到研究生学籍办领取纸质照片。电子照片将由新华社统一上传学信网,我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已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在2021年3月以后,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务必及时通过所在学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将统一联系新华社进行修正。图像存在问题无法修正的研究生,届时将通知给予重新拍摄。 3.新华社为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参加集中拍摄、集中补拍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个人散拍服务。 个人散拍详见新华社网站通知: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如需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 4.重点提醒:个人散拍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并及早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在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个人散拍者若不做此项步骤,将无法上传毕业论文) 5.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计划表.docx 2、 附件2:女生拍摄要求.jpg 3、 附件3:采集照片要求.png 4、 新增附件:拍摄前重点提醒.docx
根据《关于实施研究生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的通知.浙大研院(2018)7号》通知精神,通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现将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听课的课程范围: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以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及研究生院立项资助建设的课程等为主,各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以本学院(系)开设的课程为主。 2、听课的课时要求: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系)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听课应不少于 8 学时/学年,学院(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听课应不少于 4 学时/学年。 3、听课的方式方法: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上课学生进行交流,并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师的教学态度等进行评价。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后的课程评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评价流程详见 “课程评价操作指南(电脑端与移动端)”( 附件1)。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设置为“院系督导”,院系督导权限需后台开通,请于9月25日前将“院系督导信息登记表”( 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dty66@zju.edu.cn,以便研究生院开通权限。 4、听课的安排落实:听课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总体安排。其中,涉及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工作由研究生院院办协助开展,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工作由所在学院(系)负责安排落实。 5、听课的反馈跟踪:听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异常情况表》(附件3),并及时与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研究生院联系反映问题,以便相关学院(系)和研究生院解决问题。听课情况和听课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向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系)反馈。 6、听课结果的备案:各学院(系)应按秋冬学期对本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冬学期第九周将系统导出的“2020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详细评价)”及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院系管理员导出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请各学院(系)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2020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详细评价)”及书面总结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1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dty66@zju.edu.cn。 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1、 课程评价操作指南(督导版:电脑端与移动端).pptx 2、 院系督导信息登记表.xlsx 3、 研究生课程教学异常情况表.docx 4、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院系界面(院系管理员导出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操作指南.docx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各有关单位: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模块新增设移动端,并对各项使用功能进行了改进。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与对象 坚持“以评促教、重在提高”的原则,通过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建立由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评价对象为:每个学期所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二、评价主体与方式 评价主体包括:研究生、院系教学管理员、任课教师、教学督导(院系督导、院系领导;研究生院督导、研究生院领导、研究生院教学管理人员)。 评价方式分为:总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总结性评价是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对教学效果整体做出的评定;过程性评价是在教学活动过程中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教学状况进行的评价。 三、评价流程与时间 1.研究生评价 研究生评价包括:日常评价和课程总评。 日常评价为:过程性评价,整个开课时段开放。学生可根据课程的教学状况随时进行评价,既可选择已有标注内容进行评价,也可输入文字对课程进行评价。 课程总评为:总结性评价,建议在课程结束后再予评价。研究生完成所选读课程的“课程总评”后,即可查看课程已有成绩;只能评价一次,研究生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 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评价 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和管理人员评价为:过程性评价,在整个开课时段均可以开展听课后评价。过程性评价重在教学效果的及时反馈,促进任课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协同任课教师完善和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等。 四、评价指标 1.研究生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态度(含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除列出的评价指标外,研究生还可陈述建议或意见。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 2.学院(系)教学管理员评价主要为:声誉评价和规范性评价,除列出的评价指标外,还可陈述建议或意见。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 3.督导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态度(含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表现;除列出的评价指标外,还可陈述建议或意见。评价指标详见附件3。 五、评价结果 1. 赋分规则 评价的赋分范围在0.5-5.0分之间,包括0.5分和5.0分。 2.评价结果应用 由任课教师所属开课学院(系)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 学院(系)教学管理员可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界面的“导出”功能:导出各类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汇总表;根据研究生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由学院(系)自主确定:每个学期所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的评价等级及各个等级所占的比例。 请各学院(系)根据改版后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重新修订或制订“学院(系)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共同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反馈工作,以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1、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用).docx 2、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 (院系教学管理员评价用).docx 3、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评价用).doc 4、 课程评价操作手册(电脑端).docx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9级普通博士生、2018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请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在系统导出的“中期考核查询结果汇总”基础上添加备注栏形成“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提交葛盈辉老师(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811室),电子文档请发gyh@zju.edu.cn。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调整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发放标准。 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 请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五、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六、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七、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2018级直接攻博生、2019级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如分流为硕士生,“预计毕业时间”应为2021年6月30日或之后。请各学院(系)将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八、“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 九、其他 请将本次中期考核总结及《2020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gyh@zju.edu.cn。 请各学院(系)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考核,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 2、 2020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doc 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样表.doc
经本人申请,院系初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同意蔡嘉斌等201位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为保证申请工作公平公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 已经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如对公示信息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相关院系,由各院系统一把情况汇总以后提交到研究生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拟接收名单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5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8981437 电子邮箱:lingzy@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2020年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名单(二).pdf
有关研究生: 因授课教师暂时无法返校,以下课程需调整上课形式: 2020-2021学年秋学期公共选修课《韩国概况》(课程编号0509655)、《初级韩国语》(课程编号0509654)调整为教师线上授课,学生线上听课的模式。相关任课老师已在“学在浙大”平台上开课。 2020-2021学年秋学期公共选修课《西班牙语言文化和思维》(课程编号0509649),授课形式调整为教师线上授课,学生到安排的线下教室(研究生院楼203)听课的模式。 请选课的同学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9月11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各项目负责人: 2020年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经院(系)组织申报,共65个项目申请立项。现决定安排申报课程进行项目申报答辩。答辩时间为9月18日下午13:30,地点在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801/901/813会议室,组别安排详见附件。请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答辩材料的准备工作,准时参会。 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准备好答辩PPT,每个项目答辩总时间为8分钟(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就《2020年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表》中的有关内容作展开说明。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研究生培养处,88981406,yingmj@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0年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答辩会安排.xlsx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将于9月14日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9月14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 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秋、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秋、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秋季学期选课初选名单9月13日17:00以后确定,最终名单将在9月25日17:00以后确定,烦请及时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20,“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 1. 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 2. 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 3. 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 任课教师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17〕18号)。 选课期间公共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学院请提醒相关毕业生:务必按培养方案要求对本人课程修读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注意培养方案是否要求必修公共素质课程至少一门。若需补修课程务必在选课开放期间进行选课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1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9月11日
各学院(系)、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开学在即,结合杭州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现将秋冬学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确保全校师生健康的基础上,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教学安排 秋冬学期课程教学全面恢复线下教学,所有课程按课表排定的时间、地点开课。 1.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在“学在浙大”平台完成课程的开课工作,及时维护课程学习资源,为学生学习提供方便。为后续更好地开展线上线下教学及课后交流互动,建议任课教师通过钉钉、微信、QQ等建立课程交流群。 2. 关于理论教学,考虑到部分学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返校,学校在公共教室安装了录播设备(教务系统内上课教室带“录播”标识,录播教室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供不能返校学生实时进行课程学习(安排在院系专业教室开课的课程,由专业院系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关于实验教学,针对不能返校学生,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开课学院(系)采用“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内容调整”等多种教学形式开展实验教学;也可在学生返校后安排补课。 关于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学院(系)在满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地点应选择境内低风险地区。涉及大规模集中实践活动的,需经过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关于对外交流,原则上不派遣学生参加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线下境外交流项目,特殊情况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其他事项 1.鼓励任课教师及时总结线上教学经验,探索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改革。针对上述开展教学改革的课程,在正式开课前,由学院(系)审核线上或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后向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备案,确保教学有序开展。 2. 请任课教师关注本课程未返校的学生,及时给予学业指导与帮助。 3.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防控防疫的有关要求,加强教室的消毒杀菌和通风。上课期间不强制佩戴口罩。 四、异常情况的信息反馈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信息反馈机制 若教室(教学实验室)上课时发现身边同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自觉发现有发热症状时,任课教师应第一时间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88201120),由校医院派员进行对接处置,同时告知物业管理人员(88206118)。 (二)应急处置机制 1. 发现异常情况后,由物业管理人员对所在教室(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区域进行临时封闭,并将异常情况人员在佩戴口罩的前提下,转移至校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测。对于异常情况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由相关学院(系)、学工、研工等部门组织排查和通报。 2. 所在教室(教学实验室)当天的其他课程更换地点或重新安排,并及时通知师生。 3. 所在教室(教学实验室)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杀。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智云课堂教师端使用说明.pdf 2、 浙江大学智云课堂学生端使用说明.pdf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26日期间进行。为了保障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0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网上确认 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参照,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确认本学院(系)2020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 二、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网上审核 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的依据及毕业课程学分的最低要求,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才能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若未修读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内制定的课程,则该研究生无法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相应地不能进入下一步学位申请阶段。因此建议研究生尽量精简个人学习计划,在计划中不要添加与毕业要求无关的课程。 系统以个人学习计划审核代替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后需经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二级审核通过后才正式生效、毕业时才能进行毕业课程学分自动审核。 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时,系统会对照该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包括全部课程、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等方面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要求)自动进行课程学分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人个学习计划提交后需由学院(系)特批。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在个人学习计划审核时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申请个人学习计划特批的研究生。 三、毕业生课程修读情况审查 请关注本学院(系)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如总学分和各模块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学位课是否满足要求,硕士或直博生是否已修公共素质类课程,必修课是否已经修读等。尤其请特别关注留学生。 四、网上选课专业课的预处理工作 学院(系)研究生科相关负责老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院专业课选课数据进行预处理(如修改容量、调整个别选课名单、停开课程等),预处理后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全校选课数据进行批量处理。 1、专业课选课(初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时间: 8月31日9:00-9月11日11:00。 9月11日11:00-17:00为初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初选记录进行预处理(特别要关注选课人数,根据选课人数进行课程容量的适当调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其他学院(系)研究生选修本学院(系)所属专业课程),并将初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对于因选课人数较少而停开的课程,请按“删除选课学生名单——>撤销排班——>取消开课”的顺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在学院(系)网页上公布。 9月11日17:00-9月13日17:00为初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选课(初选)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11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初选预处理工作。 9月13日17:00后,学生可查看网上选课(初选)结果。 2、专业课选课(补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网上补(退)选课时间为:9月14日9:00-9月25日11:00。 9月25日11:00-17:00为补(退)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补选记录进行预处理,并将补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 9月25日17:00-9月26日17:00为补(退)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补(退)选课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25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补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院将于9月26日17:00公布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