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水平,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高水平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注重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课题申请人需针对课题指南(附件1)提交申请。 二、课题类别和经费资助 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根据需要发布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一般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由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委托课题一般为研究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确定的重要课题,按需发布,申报工作由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单独组织。 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的选题主要以研究生院发布课题指南和自主选题两种方式进行。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原则上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急需研究的重大问题,确定课题指南。一般课题可在符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重点领域原则的前提下,由申请者自主选题。 批准立项的课题由研究生院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发布课题立项通知,全部列入校级课题管理,并签署立项合同,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类别和实际需要确定,重大课题每项6-8万元,重点课题每项3-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1-2万元。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课题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先拨付50%经费,经中期考核并完成课题成果要求的课题再行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三、申请要求 1. 课题申请人或负责人应为我校教职工,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上职级,或具有三年及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践经验,能独立承担和组织实施课题研究。 2. 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或在研1项课题,且不可作为同期其它课题的参加成员。承担研究生教育研究以往课题者,必须已按规定完成结题工作,未结题、以往课题自行中止、被中止或撤销等未能正常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均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3. 作为课题成员,每人最多参加2项课题(含未结题项目)。 4. 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课题负责人)。 5. 已在校内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 四、结题要求 1. 所有课题原则上应在项目执行期内按期完成。结题延期申请最多半年,到期仍无法完成的按中止处理。 2. 重大课题需完成1份调研报告,在研究生教育研究领域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文章,并形成1份校内政策改革建议文本;重点课题需完成1份调研报告,在研究生教育研究领域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文章,并形成1份校内政策改革建议文本;一般课题需完成1份调研报告。课题论文发表必须注明立项资助单位(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资助(项目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题依据。 3. 结题验收工作由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统一组织。 五、其他事项 1. 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2. 立项研究课题全部列入校级课题。申报者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课题经费的使用,并保证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研究。课题管理要求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 3. 课题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所在单位需填写《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报书签字盖章版原件1份和汇总表盖章版原件1份送至研究生教育综合楼604-2室,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分别以“申报书+姓名”及“汇总表+单位”命名,发送至yjsjy@zju.edu.cn。如同一单位有多项申报课题,则需由单位进行排序。 4.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吴辰钦 电 话:0571-88982660 邮 箱:chenqin4643@zju.edu.cn 联系人:张雨迪 电 话:0571-88981586 邮 箱:yudi@zju.edu.cn 附件:1. 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7月修订) 3.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4. 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2024年9月2日附件1-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指南.pdf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7月修订).pdf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附件4-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