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学期新生报到有关通知
2008年研究生报到地点及程序 2008年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08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 研究生新生缴培养费办法 研究生新生申报户口须知 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的办法 浙江大学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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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1999-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名单浙江大学2003-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名单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推荐表 浙江大学获得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工作总结
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浙大研院(2008)28号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为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现将做好2008年度浙江大学博导、副博导增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列博导和副博导的学科范围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见附件一)。二、增列工作日程安排1.9月8日前,各学部学位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提交所属学科博导和副博导遴选标准并附上能反映标准中各项指标的审批表, 报学校备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启动时间由各个学部自行安排,开展硕导增列工作的学部,应根据《关于改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04]48号)精神,提交所属学科硕导遴选标准, 报学校审批。2.9月16日前,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完成对本学科拟增列的博导(或副博导)资格审核工作。申请人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一式8份(其中2份要求为原件)交学院研究生科, 学院研究生科对申请人的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实,签字后按程序送交相应的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 同时需递交一份由人事部门核实并盖章的本学院所有申请者职称情况汇总表[应包含申请者姓名;现职称(正教授或副教授或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或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现职称晋升时间等信息]。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对申请材料提出核实和推荐意见,并由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申请人申报成果中涉及国防军工涉密项目的,须向学院研究生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军工科研部出具的确认证明。对获准作为涉密材料申报的申请者,由该学院具有涉密资格的负责人对其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实并签字。对一式8份中的2份材料的涉密部分,给予消密处理;其它6份涉密的申请材料应予以密封。3.9月17日,各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研究生院,需递交的材料包括:由学科委员会主任签字的推荐新增博导(或副博导)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附件三)1份(附电子版);通信评议材料一式6份(送审材料概不退回申请者)。包括:具有学科核实和推荐意见、学科主任签名的审批表(附电子版)及申请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附电子版);申请人的划帐凭证复印件。每位申请人须通过学校财务处经费折划转方式缴纳评审费1500元,(研究生院经费折号码为188310-510111,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划帐凭证应注明“xxx申报博导(副博导)资格的通信评议费”)。 4.10月8日前,各学部学位委员会秘书组组长,对本学部的所有申请者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和统计后,将有学部主任签字的本学部新增博导(或副博导)简况汇总表(附电子版)递交研究生院。汇总表中应包含每位通过者的基本情况、与学部上报备案的遴选标准相对应的各项量化指标数据等信息。5.11月7日前,完成通信评议工作。研究生院负责聘请5位具有博士生培养经历的校外同行专家对每位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通信评议。通信评议单位为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或该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获准作为涉密材料申报的申请者的申报材料,由研究生院委托科学技术研究院军工科研部负责聘请5位具有博士生培养经历的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6.11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对通信评议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7.11月21日,研究生院将获通信评议专家五分之三及以上明确表示同意票数的申请人名单汇总表交有关学部学位委员会审议。8.12月9日前,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获准作为涉密材料申报的申请者由涉密学科学位委员会负责审议),根据本学部上报备案遴选标准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在通信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须有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到会投票方为有效;获应到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数者为通过。9.12月10日,各学部委员会秘书组组长将本学部审核通过的新增博导(或副博导)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新增博导作形式审查。新增副博导不作形式审查,直接报校学位委员会,由校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批。学部需递交到研究生院的材料主要为:学部委员会讨论新增博导(或副博导)会议纪要、新增博导(或副博导)汇总票及表决票;经学部主任签字的各学部审核通过的新增博导(或副博导)通信评议及表决汇总表(附电子版)。签有学科、学部委员会审核通过意见的审批表。10.12月30日前,不符合学部上报备案遴选标准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院提交校学位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专门委员会作进一步审核。申请人和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可就申请人的博导资格问题申请答辩,校学位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专门委员会在调研和答辩的基础上作出裁决。通过校学位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专门委员会审核的与形式审查通过的,由学校进行公示。11.12月31日起的30个工作日为公示期,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博导(副博导)资格的异议,并将调查结果向校学位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专门委员会汇报,由其作出裁决。异议期结束后,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提出,经校学位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专门委员会裁定为合格者,具有博导资格,学校正式发文公布。三、有关问题的说明1.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资格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大发研[2008]44号)精神,新增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须具有正教授或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申请资格仍按各学部原规定执行。2.申请人应向学院研究生科递交审批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一式8份。(其中2份原件由学科秘书留底)3.博导申请转学科,可根据上述增列工作时间安排将相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科,学院研究生科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送交拟转入学科学位委员会秘书,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工作由申请者拟转入学科学位委员会进行,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工作由申请者拟转入学科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进行(在一级学科内转学科经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即可)。学科学位委员会和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之后,学部学位委员会秘书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校不再对转学科博导发文。博导申请跨学科,由学科学位委员会和学部学位委员会自行安排审核工作,未完成一届博士生指导工作的导师,原则上不跨学科指导。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4.申请新增博导(或副博导)按二级学科进行。5.申请人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涉及本人和亲属的评议工作及有关的组织领导工作。浙江大学研究生院2008年9月5日附件:1、浙江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名单2、2008年学科推荐新担任博导名单汇总表3、2008年学科推荐新担任副博导名单汇总表
关于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考成绩查询以及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 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说明: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除建筑学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2”为建筑学考生快速设计成绩。 4、 从2006年起,国家已不再发合格证书,考生可从网上打印(下载)成绩单。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对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已做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6、按照学位办[2008]1号文件中“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的 规定,不提供资格不符考生的考试成绩。7、考生可通过网站http://www.zzss.org免费查询考试成绩。8、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精神,如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08年9月20日之前登陆http://www.zzss.org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浙江大学学位办 2008年8月2日
关于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 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说明: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除建筑学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2”为建筑学考生快速设计成绩。 4、 从2006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学位中心下达至我校的合格考生清单,将作为有关考生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对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已做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上述考生的考试成绩已被取消。部分涉嫌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程序正在进行中,此部分考生的考试结果暂缓下达。6、按照学位办[2007]2号文件中“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的精神,本次不提供资格不符考生的考试成绩。7、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07年8月30日至9月20日之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本人亲笔签名),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工作只复核考生答卷在阅卷工作中有无漏阅现象,登分、合分有无错误等,不对评阅标准进行复核。由于临床医学综合水平考试和外国语水平考试试卷一全部为客观题,其阅卷过程采用计算机直接评判;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观题采用局域网网上阅卷,已经进行过认真复核,因此本次复核工作不接受考生要求进行外国语和临床医学成绩复核的申请。申请书请邮寄或者直接交送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11-218A),并注明“同等学力考试成绩复核”。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浙江大学学位办 2007年8月14日
关于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各位考生: 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说明: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除建筑学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2”为建筑学考生快速设计成绩。 4、 从2006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学位中心下达至我校的合格考生清单,将作为有关考生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对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已做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上述考生的考试成绩已被取消。部分涉嫌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程序正在进行中,此部分考生的考试结果暂缓下达。6、按照学位办[2006]4号文件中“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的精神,本次不提供资格不符考生的考试成绩。7、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06年8月28日至9月20日之前向我校学位办提出书面申请 ,说明需要复核的内容和理由,并由我校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办理,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工作只复核考生答卷在阅卷工作中有无漏阅现象,登分、合分有无错误等,不对评阅标准进行复核。由于临床医学综合水平考试和外国语水平考试试卷一全部为客观题,其阅卷过程由计算机 完成;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观题采用局域网网上阅卷,已经进行过认真复核,因此本次复核工作不接受考生要求进行外国语和临床医学成绩复核的申请。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浙江大学学位办 2006年8月11日
关于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各位考生: 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说明: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除建筑学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2”为建筑学考生快速设计成绩。 4、合格证书未到,何时发放请注意本网页通知。 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浙江大学学位办 2005年8月24日
关于做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学位申请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学位申请材料是记录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第一手材料,为规范与完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管理工作,务请重视做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有关学位申请材料归档工作。申请学位归档材料:1、资格审查材料2、学位申请书3、评阅意见书4、答辩材料5、学位论文今年春季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请各有关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统一补交校档案馆。其余历年来同等学力获得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暂时仍存各有关所在学院。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5月16日
关于同等学力人员(小语种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报名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小语种考生:根据浙大研院(2008)18号“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考试的通知”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凡要参加日、德、法、俄语种考试的学员,务请于9月8日—9月11日随带研究生进修证或结业证、身份证到研究生院培养处(玉泉校区11教学楼216室)报名。联系电话:87951396。 附件: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考试的通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大研院(2008)18号 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员: 国务院学位办[2008]1号“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指出“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须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从2009年起,在我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进修班学员必须已通过该专业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包括外国语考试),才能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为了不影响学员申请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研究生院决定:①2008年1月1日后开设的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须增设英语学位课程,学员随班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②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开设的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学员,研究生院将于2009年2月、11月分别组织英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全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跟随新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英语学位课程学习及考试。学习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外语课程通过考试。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浙大发研〔2008〕154号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同意增列柴之芳等3位兼职教授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并自公布之日起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与校内合作教授共同做好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学科名称 教授姓名应用化学 柴之芳工业催化 严玉山工业催化 Jerry Y.S.Lin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