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选2010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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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研院[2011]27号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1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1、2011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8月31日报到,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集中报到点,新生按照“201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程序”,不需缴费或已用银行卡办妥缴费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未预先办妥缴费的新生需先到各校区集中报到点办理缴费,然后办理入住及报到。2、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农行金穗卡(包括扣款授权书)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2011级研究生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3、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8月30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资料。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应在9月14日前办妥各项手续。5、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参加有关网上测试和考试,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请督促新生维护个人信息(8月31日起开通,为期一个月),收齐新生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研究生证,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公费医疗证)。请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复查结束一周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体到学校医院医保办为体检合格新生办理公费医疗证。6、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1年9月2日。9月1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2、注册须知: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9日。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⑹请在校老生(非委培非定向,包括已延期的)自行登陆浙江大学电子服务平台(http://elife.zju.edu.cn),按照缴费提示以自主转账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15日后、9月30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所以,请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附:《2011年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更新紫金港校区缴费地点) 研 究 生 院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2011年有关研究生新生的通知《浙江大学2011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更新)《2011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各院系研究生科地址》(新生、老生报到地点)《关于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和换发身份证有关事项的说明》《身份证明(模板)》(身份证遗失的新生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2011)》《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办法》 《浙江大学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浙江大学育龄妇女信息卡》(自行下载表格)(咨询电话:0571-87952196)《浙江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简介》《浙江大学研究生平安保险简介(2011)》《浙江大学校园卡使用须知(研究生)》《浙江大学校园网络用户服务指南(2011)《浙江大学2011年第二期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知》(入学后办理)《相关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保险费自助缴纳操作流程(用户)》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2011-2012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
各位老师,各学科、学部秘书,各学院(系)研究生秘书:根据《浙江大学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文件,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每年须通过网上提交信息的方式提出申请。为做好2012年度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6月4日至6月12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窗口。务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秘书及时通知本院系老师。二、登录网址:1、http://yjsds.zju.edu.cn/;2、点击研究生院主页右下角临时窗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登录。三、登录帐号:1、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帐号及密码登录;2、此前已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的帐号及密码登录(没有账号或者忘记密码请联系所在院系研究生科);3、兼职教授或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教师若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会因无注册帐号而无法登录本系统,请在登录本系统前与所申请学科秘书联系,由学科秘书统一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报送名单。学科建设办公室电话:87951543,邮件地址:hansy@zju.edu.cn。四、材料归档:初次申请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审批表、表决票等)参照以往做法由学部统一归档。五、其他:1、登录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注意:教师的个人信息来自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及人事处、科研院、社科院等管理系统,请每位老师仔细核对并按操作手册的要求逐步进行。2、本系统为全体老师及秘书提供了实用的通讯平台,短信平台产生的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3、由于本系统开发时间紧迫,尚有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使用中进一步完善,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87951268;电子邮件:zjusms@zju.edu.cn。 研究生院 2011-06-03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1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1春夏学期硕士生助研津贴或11春夏学期博士生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1年6月1日-30日,6月7日之后财务柜台受理。需要学校配套经费的,导师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4、注意事项 (1)助研津贴发放,导师要根据研究生实际工作量来核定,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助研津贴单人发放额超过8000元的,导师应书面说明理由,一式两份,经院系盖章同意,一份由院系送报研究生院备案,一份财务处办理用。学校将对发放情况做个别审查。 (2)报销时请提醒财务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后续配套等工作。 (3)学校进行配套的学生类别为,尚在规定学制内的:07级之前(不含07级)的非在职博士生,应届法硕生, 7年制医学硕士生,非在职少民计划研究生。博士生按导师每月发放>=200,学校每月补贴300的比例配套(5个月合计1500元),硕士生导师每月发放>=100,学校每月补贴50元(合计25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 学校于导师发放完成后,研究生院管理处依据财务处的数据和学籍情况,统一配套; 注:因本次有应届毕业生,请导师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助研发放,否则部分学生将无法配套。 (5)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如导师在上一次遗漏未发放的,可在下次补发,但学校配套部分原则上不再补发; (6)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7)博士生激励计划的学生本次也按助研方式操作,详情留意培养处相关文件和通知。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注:院系开支助管津贴的卡号一般为xxxxxx-5420xx,xxxxxx-5433xx;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本次发放的为春夏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 4、助管上报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20日,逾期将于下学期发放。 5、邮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1春夏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邮箱地址为:hejunjie@zju.edu.cn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究生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951272,hejunjie@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981096,zhenglz@zju.edu.cn; 院系联系人:详见附件4。 附件1: 助研操作指南.doc附件2: 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附件3: 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附件4:院系三助工作联系人.xls 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管理处2011年5月31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1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1春夏学期硕士生助研津贴或11春夏学期博士生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1年6月1日-30日,6月7日之后财务柜台受理。需要学校配套经费的,导师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4、注意事项 (1)助研津贴发放,导师要根据研究生实际工作量来核定,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助研津贴单人发放额超过8000元的,导师应书面说明理由,一式两份,经院系盖章同意,一份由院系送报研究生院备案,一份财务处办理用。学校将对发放情况做个别审查。 (2)报销时请提醒财务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后续配套等工作。 (3)学校进行配套的学生类别为,尚在规定学制内的:07级之前(不含07级)的非在职博士生,应届法硕生, 7年制医学硕士生,非在职少民计划研究生。博士生按导师每月发放>=200,学校每月补贴300的比例配套(5个月合计1500元),硕士生导师每月发放>=100,学校每月补贴50元(合计25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 学校于导师发放完成后,研究生院管理处依据财务处的数据和学籍情况,统一配套; 注:因本次有应届毕业生,请导师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助研发放,否则部分学生将无法配套。 (5)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如导师在上一次遗漏未发放的,可在下次补发,但学校配套部分原则上不再补发; (6)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7)博士生激励计划的学生本次也按助研方式操作,详情留意培养处相关文件和通知。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注:院系开支助管津贴的卡号一般为xxxxxx-5420xx,xxxxxx-5433xx;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本次发放的为春夏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 4、助管上报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20日,逾期将于下学期发放。 5、邮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1春夏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邮箱地址为:hejunjie@zju.edu.cn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究生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951272,hejunjie@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981096,zhenglz@zju.edu.cn; 院系联系人:详见附件4。 附件1: 助研操作指南.doc附件2: 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附件3: 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附件4:院系三助工作联系人.xls 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管理处2011年5月31日
各位研究生、任课教师: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1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2011年端午节放假及研究生课程调整如下: 1. 6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6月6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2. 6月20日补6月6日(星期一)的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1-05-31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第二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第二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至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的一卡通(详见附件),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输入用户名(工号)、密码、附加码,点击【登录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查询资金到位情况。本次下拨的经费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到期仍未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收回的经费计入已资助的经费额度内,且下一年度不再返回,请各项目建设负责人务必按照已经制定的2011年度资助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 研 究 生 院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0—2011学年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1年6月22―7月1日期间进行(硕、博政治课考试安排在6月25日上午),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统一安排考试;研究生培养处备有玉泉校区教七与教八的少量教室可供各学院(系)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需要的学院(系)请于6月9日前来登记,恕不接受电话委托。 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见附表);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请尽量安排在考试周的上课时间段进行,以避免考试时间冲突);请于2011年6月9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lxweng@sun.zju.edu.cn 。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教[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0—2011学年夏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 (表格此处下载)。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5月30日
各位监考人员: 201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于5月29日进行,浙江大学考点设在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为明确考务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熟悉监考工作程序,现将考务培训教程(附件一)挂网上,希望各位监考人员认真阅读与监考有关的内容。27日下午3:30在田家炳书院201召开监考培训会议,对监考工作中重点要注意的事项再作强调,务请准时参加。附件二为监考人员安排,上午外国语考试,下午学科综合考,具体在哪个教室监考考试当天当场临时决定。附件一:培训教程附件二:监考安排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
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第五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经研究,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召开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第五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地点: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7会议室。会议主题是审议我校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国家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已经发布,为保证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需将我校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到新目录相应的一级学科。务请各位委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做好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学院(系)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实施细则,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统一开展对已经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的上岗审核工作。二、人事处在评聘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或引进各类人才或求是青年学者评选时,相关的申报表格中应有专页记录其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确认工作环节和评审结果,在当年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评选结果公布后一个星期内,人事处应将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有关评审表格由人事处直接归档。三、《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教师限在2 个一级学科申请博士/硕士生招生资格(包括其所在学科在内)”的表述,不包括专业学位在内。教师跨学科申请专业学位招生资格的要求由各学部另行规定。四、导师组(以导师为主,由合作导师或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中以第一导师身份指导的目前仍在校就读的博士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不含非全日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若超过12人,须以合作导师身份方可列入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五、各学科、学部在审核兼职教授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予受理。兼职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六、学校鼓励各学院(系)在安排招生名额时, 对培养业绩突出并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为学科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导师团队在安排招生名额时给予倾斜支持,对目前在读研究生过多的导师近期应该适当减少新招学生。七、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今后将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研究生院将在指定的网站上于每年5月中旬、10月中旬分二次集中受理申请工作,所有工作程序都走网上流程。八、今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及确认工作应于6月底前按《规定》要求完成,名单列入明年的招生专业目录。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如下:1.5月13日前:各学科制定定量标准,专业学位的定量标准须单独制定;各学院(系)制定申请确认工作实施细则(主要面向非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2.5月20日前:各学部审定所属学科的定量标准;各学部制定申请确认工作程序,专业学位的申请确认工作程序须单独制定;3.5月27日前:研究生院审查各学部的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及各学院(系)的实施细则;4.5月28日-6月5日:导师门户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5.6月15日前:各学科完成初审工作;各学院(系)完成对已经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确认审核工作;6.6月30日前:学部完成确认审核工作并报备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秋、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各学院(系)安排专业课;请务必于2011年6月2日前排课完毕并输入系统。2.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根据系统中关于开课、排课的相关操作进行秋、冬季学期的课程安排(时间为2011学年秋冬学期)。课程安排要求明确上课时间、地点、容量等要素。3. 研究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得一次连续四节上课,以保证听课效果;如确需安排,由学院(系)审核同意并备案。4.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时间。5. 各学院(系)请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安排研究生课程;如需要申请使用研究生公用教室,请于5月24日前报研究生培养处(Email:ld@zju.edu.cn),由研究生培养处汇总后从研究生公用教室中统一调配。借用教室也请于6月2日前录入系统,否则借用无效。6. 自2009学年春夏学期开始,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教室资源信息已与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相关系统接轨;为保证学院(系)专用教室的信息准确,研究生培养处在2011年1月已经统一导出并通知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再次核对,如再需要修改添加请直接联系教学资源管理处。7. 为缓解研究生选课过于集中造成选课系统拥堵的问题,研究生培养处计划于8月中旬开放研究生网上选课系统。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本学院(系)2011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需修改,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5月10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研究生院于2011年4月27—28日组织专家对第二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共有40个项目考核合格(名单详见附件一)。现决定对中期考核合格的40个项目下拨第二期资助经费,每个项目2.5万元,使用有效期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资助经费主要安排在仪器设备购置、业务费等支出;其中,仪器设备购置费将直接划拨至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负责设备采购及经费报销事宜;业务费划拨至各项目建设负责人一卡通。请及时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浙江大学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10.202.35.153/zxgl/apply.jsp,用户名为项目建设负责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操作手册见附件二。),于2011年5月17日前完成第二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2011年度资助经费预算表的制定工作(业务费、设备费预算表样表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三、附件四)。预算制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联系人:倪加旎;联系电话:87951396;E-mail:njn@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