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队参加2011年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2011年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将于9月24日-28日举行,详细参赛注意事项参见http://ngmcm.neu.edu.cn/asp/index.asp 。欲参加本次竞赛的研究生,由3名成员联合组成一支参赛队伍,组队完成后,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于9月1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给数学系刘康生老师(Email: ksliu@zju.edu.cn ,联系电话:13777571988)。 研究生培养处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
各位研究生:2011年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将于9月24日-28日举行,详细参赛注意事项参见http://ngmcm.neu.edu.cn/asp/index.asp 。欲参加本次竞赛的研究生,由3名成员联合组成一支参赛队伍,组队完成后,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于9月1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给数学系刘康生老师(Email: ksliu@zju.edu.cn ,联系电话:13777571988)。 研究生培养处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支持研究生从事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同时充分发挥导师对项目研究的指导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浙江省教育厅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研究计划(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见附件1),我校可推荐的创新项目数为 25项,其中自然科学类15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社会科学类 10 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研究年限截止2013年10月。现将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1、在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2、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3、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4、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5、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6、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等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由导师推荐,并由导师对项目质量进行把关;院系做好申请材料的汇总工作,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汇总表和申请材料一起报研究生培养处;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名单,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2、《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一式一份)3、《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信息表》( 一式一份)4、申请人主要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 一式一份)5、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经研究生科校核后取回) 四、时间进度安排1、 9月16日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附1-4四份表格的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提交)交各院/系研究生科。2、9月20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将申请材料和《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文档请发:xmn@zju.edu.cn3、9月下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4、9月底前 将专家评选结果按限额排序上报浙江省教育厅。5、10月后 浙江省教育厅评审后批复立项。 五、其他1、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须经院/系研究生科审核、盖章。2、申请事宜,敬请咨询:葛老师、徐老师;咨询电话:87951136。 研究生培养处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3、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4、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信息表5、申请人主要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6、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院系填写)7、浙江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一览表8、浙江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一览表9、浙江大学工程研究中心一览表10、浙江大学创新团队一览表
各位研究生: 因系统故障,给研究生补(退)选课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现经排查抢修,已于9月3日晚上19时左右恢复正常。另外由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容量有限,若干热门课程无法一次性满足选课需求,秋冬学期的研究生公共课开班量预计只能满足60%左右研究生的选修要求,未能在本学期选上公共课程的研究生可在以后学期再行选课。各位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87951396。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9月3日
各位研究生:2011—2012学年秋冬学期网上选课(初选)已结束,现已进入网上补(退)选课程阶段(至9月16日上午9:00),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你已经可以在“我的网上选课”——“选课结果查询”处查询到秋冬学期的初选结果,请根据课表上课。2、因选课人数不足,部分研究生公共课程停开,这些课程的选课研究生请在网上补选其他课程(或其他班教学班)。停/增开公共课程请见附件。3、因部分学院、系专业课容量较小,在本专业大部分研究生入选的同时,小部分研究生的专业课无法入选。请等待学院、系开放课程容量后,在网上补选。具体事宜请咨询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4、在补(退)选阶段,你可以退选课程,至9月16日上午9:00以后,停止退选,你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否则成绩登记为“缺考”。请在“我要退选”处退选,退选后请到“选课结果查询”处查询是否已退选。如果在以后学期也不选择该课程,请在退选后到“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处删除该门课程。 5、选课(初选)结果公布后,如果未能入选某门课程,可以有以下选择:(1)网上补选。仍有名额的公共课即补即中,已满额的公共课可先候补,待有人退选时自动补入;专业课补选则等候学院、系再处理(9月16日下午5时以后学院、系公布专业课补选结果)。(2)调整个人学习计划,补选其他课程。补选其他课程的操作为:先进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选择该门课程,若该课程为当前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你可以再进入选课系统,选课单上就会显示该课程选项。(3)在计划中保留该课程,在以后学期开课时再选。 6、如果你对已入选的班级(A)不满意,可以换选其他班级(B)。如果B班有容量,你可以先退A班,换选B班。如果B班没有容量,你可以候补。你可以先查询这些课程的选课结果,然后决定是否换选。(全校的英语、政治、公选课等班级的目前选课情况可以在“查询公共英语课”、“查询公共政治课”、“查询公共选修课”处查询。) 7、研究生公共课程原则上不鼓励跨校区选课,如确实需要跨校区选课,请自行解决校区间往返的交通问题。8、9月16日下午5时以后,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再次上网确认2011-2012学年秋冬学期的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9月3日
各位考生: 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说明: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 4、 从2006年起,国家已不再发合格证书,考生可从网上打印(下载)成绩单。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已做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6、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7、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如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11年9月20日之前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详情请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直接联系,电话010-82378806。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浙江大学学位办 2011年9月1日
各位研究生: 因系统故障,研究生补(退)选课开放时间调整为9月3日上午8:30至9月16日上午9:00,谨请谅解并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9月2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1—2012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已于2011年8月15日至9月16日期间进行(详见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当前通知”栏内的选课须知、选课指南、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须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指南等内容)。为了保障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 2011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网上审核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基础,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本学院(系)2011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二、 研究生新生个人学习计划审核及备案工作请于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自行确定),做好研究生新生个人学习计划审核及备案工作。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课程学习、科研、毕业论文等培养环节的总体安排,涉及到研究生将来毕业时的学分及毕业要求的审核,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根据以前出现的问题,重点审核最低学分、学位课程、硕士生(硕博连读(预备)、硕博连读、直博生)的公共素质类课程、博士生的专业外语课程等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三、 网上选课专业课的处理工作1、 专业课选课初选处理工作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时间: 8月15日9:00——9月2日9:00。9月2日10:00-16:00为初选处理阶段。届时研究生培养处将关闭网上选课(初选)程序;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本学院专业课的初选记录(特别要关注选课人数,进行课程容量的适当调整,尽量照顾其他学院研究生选修本学院(系)课程。),并将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对于因选课人数较少而停开的课程,请及时在学院(系)网上公布。选课(初选)处理期间若遇系统繁忙处理不成功,请稍后再试,或请遵从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9月2日下午16时至17时期间,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选课(初选)结果的数据进行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下午16时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选课(初选)处理工作],并于下午18时起上网公布选课(初选)结果,同时开放网上补(退)选课程序。2、 专业课选课补选处理工作网上补(退)选课时间为:9月16日10:00--9月16日16:00。9月16日10:00-16:00,研究生培养处将关闭网上补(退)选课程序;届时,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本学院(系)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并将补选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9月16日16:00-17:00,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补(退)选课结果的数据进行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下午4时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补选处理工作),并于下午5时起开放网上选课的最终结果查询功能。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9月2日
各学院(系):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1年第二学期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筛选工作。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推选,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博士生推荐到学校评选。博士生或其导师可向有关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请各学院系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等)及有关电子文档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7953135,电子文档提交邮箱:huchl@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附件: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 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推荐表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精神,我校可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学位的二级学科,在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为做好我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以下简称“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1、学科范围: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的学科主要针对2011年自行审核通过的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基本条件: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3、工作程序:(1)增设目录内二级学科,须结合本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2)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决定。(3)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1、基本条件:(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2)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3)社会要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4)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2、工作程序:(1)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国内外学科的最新发展,结合本学科人才培养条件,提出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增设或更名方案,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2)聘请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对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3)在每年9月30日前,将目录外二级学科增设或更名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4)根据公示结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决定。3、学科代码: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三、交叉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均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本单位均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1、设置原则:拟设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2、设置程序: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程序。3、学科代码:交叉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4、学科管理:交叉学科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管理,挂靠在学生所授学位的一级学科下进行教育统计。四、其他事项:1、此前自主设置的33个二级学科须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变化,对连续三年不招生或无专职教师队伍的不符合自主设置条件的学科,将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予以撤消,并报教育部备案。2、各学部申报的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交叉学科,都应纳入本学部学科建设规划,制定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措施。3、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要求及时向有关学部提出调整(包括增设、更名和撤销)二级学科的建议。 五、工作进程安排:1、8月31日至9月12日:各学部上报《论证方案》、《备案表》及已有自主设置学科的自我评估报告(见附件);2、9月13日至9月23日:召开校内、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会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3、9月26日至9月30日:学科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4、10月01日至10月31日:学科申报材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评议和质询;5、12月31日前: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学科申报材料(认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及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附件:学位办[2011]12号文件及其附件 研究生院 2011年8月31日
关于医学部201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始业教育安排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文件精神,学校自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如下。自然辩证法(课程编号0420001,2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编号0220001,2学分)课程统一调整为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编号0420002,1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编号0220002,1学分)调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编号3320001,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编号0210001,2学分)、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编号0410001,2学分)课程统一调整为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编号3310001,2学分)。目前仍未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包括重修)的研究生请选择调整后的对应课程进行选课,选课前请先调整个人学习计划,将相应课程选入个人学习计划中。对于课程重修的研究生,请在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后向研究生培养处申请课程成绩重修覆盖。由于本次课程调整涉及到课程学分的变动,如在完成相应课程学习后公共学位课程总学分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的,请用其他课程(包括专业课、公共选修课)补足课程学分。 研究生培养处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一、研究生网上选课日程安排各位研究生选课前请仔细阅读网上选课须知等有关内容。本次选课分初选、补(退)选、冬季退选等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请见下表。 选课阶段 时间安排 研究生可做操作 初选阶段 8月15日9:00-9月2日9:00 网上初选课程,选课不分先后,所有选课记录均为候选意向。 初选处理 9月2日10:00-9月3日8:30 研究生培养处与各学院(系)对初选数据进行处理。 8:30后在“选课结果查询”栏确认初选结果。部分课程可能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请关注网上通知,及时调整个人选课。 补(退)选阶段 9月3日8:30-9月16日9:00 全校性公共课程有容量即选即中,没容量可先候补,等有人退选后按先后顺序自动补选;学院(系)专业课程全部为候选志愿。具备选课资格的本科生在此阶段可选修研究生课程。 补(退)选处理 9月16日10:00-16:00 各学院(系)处理专业课补(退)选 选课结果公布 9月16日17:00后 务必在“选课结果查询”栏确认个人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英语免修现场确认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已网上申请英语免修的研究生持学生证、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右上角注明本人学号),到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二楼走廊西侧)进行研究生英语免修现场确认。 冬季退选阶段 11月21日9:00-11月25日16:00 可以退选冬季学期选课(不含秋冬连上课程)。 各位研究生请注意,各阶段选课结束后,请务必上网查询确认个人选课结果,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或相关开课学院(系)。 二、研究生网上选课流程图三、本科生网上选研究生课程流程图
各院系、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导师: 2011级研究生将于今年9月入学,现将2011级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方式 为简化步骤,导师按照如下方式前去财务处缴费: 1、下载附件1:导师缴费表。按照附件2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院系另有规定的,详见院系通知)。 2、10级后导师缴费卡号,号码为xxxxxx-5226xx,请导师将相关经费转入此卡中,卡号对应表见附件3。(新晋导师如没有账户,请同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或直接发送姓名、工号、所属院系,到hejunjie@zju.edu.cn邮箱,每个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下个月将开通) 3、请导师注意院系具体通知及操作办法。 二、注意事项 1、导师帐户内无经费,学校将不再发放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并将定期公布相关情况。 2、导师可登录http://cwcx.zju.edu.cn中的“登录网上查询系统”,在“项目经费查询”下选择“项目经费本管理”-“浙江大学项目”,即可对自己的导师5226专户来往账目进行查询。 3、春博已经缴费的,导师缴费时可减去春博已经缴纳的费用。 4、扶植基金只资助第一名研究生,导师出资时减去扶植基金已经资助的费用,扶植基金经费将于开学后由财务打入导师账户。 注:扶植基金标准按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对于个别调整导师出资的院系,提高出资标准的差额自行补足。 5、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缴费均按照第一名执行,不累进。 6、财务处暑假期间正常办公。 7、院系对导师缴费如有另行规定的,须经研究生院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实施。 附件1:2-1导师缴费表.doc附件2:导师缴费政策说明.doc附件3:5226卡号-对应表-截止到6月30日.rar附件4: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岗位助学金缴费及发放流程的说明研究生管理处2011年7月6日
依据《浙江大学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浙大发研〔2007〕1号),《浙江大学关于调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大发研〔2009〕161号),《关于调整博士生普通奖学金和岗位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122号),《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现制定培养机制改革岗位助学金流程: 一、扶植基金申请 时间 步骤 说明 相关表格 春学期初 1、 研究生院于春学期初公布当年名额与操作细则 1、 基金只扶植导师招收的第一名学生,金额为学校文件规定的金额。 1、扶植基金申请表 2、 人文、理学、社科、医学四个学部自定细则,学部确定名单,交研究生院备案。 2、 2011年起,奖励基金奖励招生名额和基数,不再奖励经费。 2、扶植基金汇总表 3、 其他院系的青年导师、引进人才等向院系递交申请,院系审核排序后交学校审批 3、扶植基金管理办法 4、 学校审批后,依据实际入学情况,由财务处下拨经费 二、导师缴费 导师缴费 1、导师录取研究生 07-09级卡号格式:xxxxxx-5216xx 1、导师缴费表 2、院系发布通知; 10级后卡号格式:xxxxxx-5226xx 3、导师下载导师交费表,填写出资卡号和金额,经费负责人签字,系所盖章; 帐号及明细请登陆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 ,查询 2、导师缴费政策说明 4、 前去财务处大厅缴费 导师经费出错调整 1、下载导师经费调整表,填写详细情况 含以下几种情况: 1、导师经费调整表 2、交所在院系研究所科签字、盖章 1、5216和5226卡号之间互串; 3、院系交研究生管理处222办公室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经办人 2、导师误将钱转到另外导师卡中; 4、研究生院送财务处更改错误 3、院系填表错误导致导师出资给非导师名下学生等扣款错误; 4、转导师或学生退学需退费; 5、其他特殊情况等 补07-09级赤字帐户 1、进入财务处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1、财务系统http://cwcx.zju.edu.cn中记录了从2007年3月份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后,导师发给学生的每一笔经费及导师缴费的全部明细; 1、财务查询说明 2、查询赤字金额 2、如对明细有疑问,请联系院系研究生科(津贴发放表由院系制定); 2、导师缴费表 3、填写《导师缴费表》后去财务处缴费 3、院系联系人 三、岗位助学金发放 1、导师设定发给学生岗位助学金金额 每月5日-15日 1、10级含之后,导师可修改每月发放金额。(院系有特殊政策的除外); 2、07-09级,因为涉及到院系配套等,每学期调整一次 3、如需调整请联系院系经办人; 2、院系制表 每月2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院系所有调整,请在截至日期前上报,否则将顺延至下一月; 3、研究生院递交财务处发放津贴 研究生院于25日交财务处发放下月学生津贴 学生津贴到帐时间一般为下月的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