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0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1、201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9月1日报到,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集中报到点,新生按照“2010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程序”,先到各校区集中报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办理相关事务,再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2、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农行金穗卡(包括扣款授权书)、《婚况调查表》(发校外生源)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2010级研究生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3、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8月30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资料。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延期报到新生先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新生报到单”,办理保险后,再到各部门校区办公室和学院(系)办理各项手续。5、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请督促新生维护个人信息(9月1日起开通个人维护,为期一个月),收齐新生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研究生证,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公费医疗证)。请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复查结束一周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体到学校医院医保办为体检合格新生办理公费医疗证。6、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0年9月3日。9月2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2、注册须知: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10日。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18日后、10月7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研 究 生 院二O一O年六月九日
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第五十四次全体委员会的通知 各位委员:经研究,决定于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召开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第五十四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7室。为使会议能顺利举行,务请各位委员提前安排出时间准时出席会议。特此通知。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10年(春)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课程进修班学员进入论文阶段研修: 1、光华法学院2人卢国土 张立娟 2、环资学院4人章献忠 周玲平 余墅幸 阮劲峰 3、计算机学院2人陈强业 陈 宏 4、药学院6人姚迪翡 朱秀萍 李 珏 寿张轩 钱晓丹 沈月芳 7、医学院67人钱 露 何剑零 黄鹤飞 徐 迢 周 蕾 黄华英郑继峰 范建中 吕利红 陈祖华 鲍艳芳 王向群李敏献 骆 磊 吴 星 郭丽丽 蒋一蕾 盛棋跃黄 睿 刘丽杰 屠越兴 朱良枫 史生鸿 潘凌峰马庆芳 王佩蓉 董绉绉 周 丽 鲜雪梅 金敬华王 承 王立平 吴 茜 朱通伟 方建红 张霄鹏陈建科 江毅卿 祝鑫海 商黎明 宣桂红 姜志明朱声宏 寿砚芸 陈永钢 卢 妤 何立杭 朱炜丹沈 惠 叶荣夏 戴常梅 陈建霖 吴中平 陆霞晖何佳英 邵 波 沈 艳 徐红娣 柳 杨 吴林珍郑水红 沈伟清 王 莹 朱阳军 张赟华 吴 枫傅世堂 二、已经提交申请但未进入公示名单的学员,请尽快与学院联系材料补充事宜。 三、对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四、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凭所在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六、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各院系: 兹定于周五上午召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0级春博导师缴费及岗助发放等相关事宜讨论会。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玉泉校区研究生院教11-241室)二、时间:2010年5月21日上午9点三、参加人员:有春季入学博士生的相关院系四、会议内容: (1)关于春博导师缴费情况及津贴发放原则的说明和讨论; (2)关于财务处针对2010级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模式的讨论; (3)其他事宜五、注意事项 请各院系分管此项工作的老师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参加。 研究生管理处2010年5月19日
关于推选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0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间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录入毕业生名单时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顺利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学院(系)录入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学院(系)研究生科将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系)。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系)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按规定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新华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统一拍摄的毕业生照片,并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24日-28日,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学位办统一安排进行。请各院系通知2009年9月以后毕业研究生回校参加仪式。春、秋、冬季学期,由学院(系)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并将仪式时间和日程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相应毕业周内(最迟不得超过一周)办理离校手续:通过学校办公网-办事大厅-毕业离校系统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http://app1.sdc.zju.edu.cn/lxdxt/),办完各项手续、将打印出的离校单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定向、委培生的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各部门办离校地点见附件1。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武林派出所-87016407;九溪派出所:86591045。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系)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并由学院(系)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按上报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系)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要另行报告研究生院,按结业处理。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附件: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大学关于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2号、教育部学位中心[2010]4号和省教育考试院[2010]12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须参加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三、 考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四、 报名方法(一)报名资格: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具备: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3、原则上要求在2006年及以后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并已通过我校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二)报名程序: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报考者应在3月9上午9:00至18日下午4:30登陆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ks.net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并于3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图书馆二楼演讲厅进行现场照相、缴费(每科100元)、确认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报名无效。网报及现场确认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网报时因技术问题请联系:0571-88907522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①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人已修课程清单和进修证(已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办理结业证书)。申请浙江大学学位的考生一般应在浙江大学报考。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提前持上述材料经浙江大学资格审查并同意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在其工作单位报名考试,浙江大学不接受申请其它学位授予单位的考生报考。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请注意,否则责任自负。四、考试大纲及指南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本;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家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考生可到浙大科海书店(联系电话:87951140)或其它大型新华书店购买。附件1、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研究生课程进修清单附件3、考生应试守则及处罚规定 特别提醒:网报时需要考生输入已通过考试科目数是指考生已通过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考试科目数。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日
关于2009-201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 (浙大研院﹝2010﹞2号)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校历,现将2009-201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1.2010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定于2月26日报到。报到程序按《2010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进行。2.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3.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取消入学资格者不得恢复原硕士生学籍。4.各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5.2月26日至4月23日为本次入学春博复查期,由各学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思想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医院医保办发放公费医疗证,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院系及研究生院。4月23日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研究生科注册。4月26日复查汇总表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春夏季学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注册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在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2月25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更新。2.老生注册注意事项:⑴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3月5日在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⑵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工作进展情况。⑶春季学期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⑷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视为自动退学。注册日期截止2周后,由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在学院公示2周后将确认的需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3.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学制到期时间为2010年3月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期满未办妥延期的,不再准予注册,由学院公示名单2周后,按退学处理。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09年(秋季)第二批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课程进修班学员进入论文阶段研修:1、经济学院: 骆 阳 邹照望 许 琦 刘 颖 童 婵 郑秋霞 傅杨慧 董佳音 柴能勇 陈 华2、法学院: 庄 伟3、心理系: 刘 滨4、电气学院: 唐 钊5、环资学院: 董秀金 陈美秀6、医学院: 袁 波 刘海静 巍 宁 叶晓明 杨杜鹃 马腹婵 周小萍 陈美芳 卢 珂 徐建宁 余利君 钟惠萍 朱小霞 郭 靖 蔡海芳 陈凌燕 黄虎威 钟佳永 章向明 余吉仙 封 英 傅 峰 王 岚 陆 伟 俞 颖 谢 琦 常立阳 叶晓峥 郑美玲 沈燕萍 王永兵 陈 勤 柯颖杰 胡 媛 王冠军 饶 艳 黄雅琴 宋学军 杜 毅 王学成 7、药学院: 周晓霞8、管理学院: 陈 荣 袁 艳 刘 建 程祺赟 陈卓佳 袁 辉9、计算机学院: 松春锋10、公共管理学院: 李金花 周志峰 赵 应 孙佩慧 宋茹吉11、传媒学院: 宋 珂 二、对公示结果有其他疑义,请联系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三、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四、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五、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学生缴纳杭州市大学生城居医疗费的通知
各位学员: 11月8日举行的课程进修班学员英语学分补考成绩现予以发布。请各位学员登陆报名网站,填写身份证号码查询;部分补报名学员未及时登记身份证号码,可用进修证号查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因外国语补考原因未通过申请进入论文阶段资格审查的学员,请注意关注网站通知,第二批审核公示名单将在12月中旬以前另行发布。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
关于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进行清理的通知各有关院系或教育中心: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2003级及以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3年及以前开始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到2009年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没有特殊情况,我们将终止他们学位申请。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相关学员,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并将汇总名单及延期答辩人员的申请表于12月底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终止名单,公示期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终止人员名单。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 2009年11月23日附件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超期人员名单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超期人员名单附件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4: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