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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

2021-10-14 来源:研究生院 访问次数:4601

各相关单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21131号)文件,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审核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产生浙江大学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拟立项课题50项(附件1),另对其他50项课题给予校级立项支持(附件2),现对拟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1014日至20211018日止。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发送邮件到zyxwc@zju.edu.cn,或将书面意见寄送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8室)。联系电话:88982797

公示期结束后,确定省级立项的项目需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参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附件1 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docx

  附件2 2021年校级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docx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