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现启动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一、材料提交1. 电邮材料。(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三);(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四,以下简称申报表);(3)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申报表需发送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本。2. 纸质材料。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其中《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其余材料保存至各申报单位,以便查验。二、推荐名额说明各会员单位名额分配按本单位21年度专业学位硕、博在校生总数的0.2%计算,四舍五入进制计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三、报送完成时间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2年6月15日前发送至学会邮箱zjyjsjy@zju.edu.cn(注明参评2021年优秀实践成果+单位名称)。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单位排序。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四、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903联系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电话:0571-88206386邮箱:zjyjsjy@zju.edu.cn 附件:附件一:各培养单位上报限额数附件二: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附件三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四: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各培养单位上报限额数.docx附件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pdf附件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附件4: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浙研教字第(2022)03号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