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cms/sys/filemanager/file.php?cmd=preview&classify=0&id=44008
各学院(系):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 在本人申请、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会议评审,项名健等8名延期博士生获得2015年第二期资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hansy@zju.edu.cn(联系电话:87951543)。 浙江大学2015年第二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拟资助者名单 序号 学号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一级学科名称 所在学院/系 资助期间 1 11205008 项名健 马博森 外国语言文学 外语学院 2016.04-2016.12 2 11337013 熊威 唐睿康 化学 化学系 2015.10-2016.06 3 11030008 陈必更 童利民 光学工程 光电学院 2015.10-2016.06 4 11228062 邱娜莎 申有青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工学院 2015.10-2016.06 5 11227014 方昕 俞自涛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能源学院 2015.10-2016.06 6 11021029 张译中 周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2015.10-2016.06 7 11218232 唐超 吴希美 药学 医学院 2015.10-2016.09 8 11122032 曹裕 吴次芳 公共管理 公管学院 2015.10-2016.03 研究生院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级秋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2015级秋季入学,纳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2、2015级秋季入学的以下几类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国防生”。 二、评选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三、操作流程 1、学生系统申请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具体方式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助-奖学金-申请信息录入-奖学金申请-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区分硕、博)。 2、院系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院系系统审核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 4、院系请于11月2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的电子版发至邮箱:xmn@zju.edu.cn,纸质版交至玉泉校区教11-221室/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2015级秋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院系汇总表.xls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5—2016学年秋季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目前正在进行中,希望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提醒任课教师按时做好成绩入库、上网公布工作。该项工作请务必于2015年12月16日前完成,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并上网公布考试成绩的课程,请学院(系)研究生科初步核实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及上网公布汇总清单》(请见附件),于2015年12月16日前书面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ongjiang@zju.edu.cn。研究生培养处将于2015年12月17日对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上网公布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布成绩的课程,将视作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在下一轮两年一度的教学津贴核算时,不核算、下拨教学津贴。对于因成绩延迟递交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及上网公布汇总清单.doc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做好实习实践工作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促进企业了解、参与和支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评选范围为: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教指委《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本次评选推荐名额不限,各学院(系)可择优推荐。 三、应交材料 请相关学院(系)按照教指委制定的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在2015年11月27日前,请将下述申请材料递送至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请发gyh@zju.edu.cn: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详见附件2;申请者签名、其实习实践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文件名:10335+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只需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院系名称)。 申请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后,推荐给教指委评审。 研究生培养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2、 附件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doc 3、 附件3:《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xls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将于11月17日(周二)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11月17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 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冬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11月27日17:00以后确定,烦请及时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5,“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1. 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2. 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3. 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最新通知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1月10日
2015年11月5日上午,第十期研究生教育督导授聘仪式暨新学期工作会议在玉泉校区教十一楼241会议室举行。 研究生培养处处长叶恭银老师首先转达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家平老师对第九期各位督导老师的感谢,感谢他们为研究生教育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叶恭银老师向第十期研究生教育督导颁发了聘书。 受聘仪式结束后,叶恭银老师介绍了研究生院层面正在推进的各项研究生教育改革举措:研究生招生、人才培养模式、评价和监督机制、导师指导能力、营造育人氛围、完善奖助体系等方面内容。同时,叶恭银老师还向督导老师介绍了研究生教育督导的相关工作职责,希望各位督导老师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指导和反馈信息等方面工作。 会议结束后,各学部督导老师以小组形式进行了讨论交流。 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葛盈辉老师、张馨月老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研究生培养处2015.11.5
各相关研究生: 经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审核,2015年下半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已有244人通过审核,有部分研究生因申请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需补充材料。(见附件) 为了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了解签订合同的相关知识,熟悉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程序和政策规定,开展诚信教育,增强还款意识。研究生管理处经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商定,定于11月18日(周三)上午9:00-12:00、11月19日(周四)上午9:00-12:00在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区二楼报告厅组织研究生助学贷款合同签订、贷款手续和还款相关知识培训和测试。测试合格者当场签合同。 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均需参加培训,要求带水笔,银行卡(中行)、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故不参加者,中国银行将不予签定亦不补签合同。 望相互告知,并准时参加!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11月5日 附件: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名单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将新生复查结果相关信息公开,包括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请各学院(系)即日起至11月20日期间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相关要求,具体参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174&object_id=34033,将新生复查结果、复查情况说明在本学院(系)网站上进行公开。 研究生管理处2015年11月5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要求,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浙江省所属高校有关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有关调研材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调研要求,在协助做好调研工作的同时,根据调研反馈问题对应做好学院(系)层面的有关课程建设工作。本次调研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2015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调研材料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赵张耀;E-mail:zzy@zju.edu.cn),附件一、附件二提交纸质版,附件三提交电子版; 2、调研问卷数量:附件一每个学院(系)6份及以上,附件二每个学院(系)3份及以上; 3、调研对象:附件一针对研究生,要求博士、硕士各3人及以上,所属年级以二年级研究生为主,覆盖所有年级;附件二针对教师和管理人员,以教师为主;附件三仅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建设,由学院(系)研究生科直接统计; 4、调研问卷打印要求:附件一、附件二请双面打印。 研究生培养处 2015.11.2
各位老师: 研究生院目前正在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我们已对2013-2014学年及2014-2015学年的课程基础库进行了整理(具体见附件)。为保证统计的准确性,请各位老师帮助核查相关数据,主要检查任课教师人事归属学院(部门)、上课语言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遗漏的课程。若有问题,请于本周三(11月4日)下班前反馈给所在学院(系),我们将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1、 2013-2014及2014-2015学年课程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