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学期紫金港校区12月26日周一下午《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课程上课地点变更的紧急通知
有关研究生:由于12月26日部分教室安排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紫金港校区26日周一下午《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班级编号9909302003),上课地点由原来的东1A-311(制图教室)调整至东1A-218。请各选课学生谅解并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6.12.25
有关研究生:由于12月26日部分教室安排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紫金港校区26日周一下午《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班级编号9909302003),上课地点由原来的东1A-311(制图教室)调整至东1A-218。请各选课学生谅解并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6.12.25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现将2016年秋冬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10.202.9.21/WFManager/login.jsp 2、操作流程:登陆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 浙大网上报账,①“网上预约报账”;②“申请报销单”;③选择“酬金申报”选择项目(含科研项目等);④选择人员类型“学生”;⑤选择酬金性质“研究生助研津贴”;⑥录入研究生名单;⑦提交发放清单;⑧选择预约时间,校区进行预约,打印确认单;⑨完成审批程序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各核算中心发放。注:建议用IE1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摘要务必填写为:16秋冬硕助研津贴/16秋冬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7年1月1日-20日(计财处柜台9号开始办理)。 4、注意事项(1)按财务要求,本次助研津贴单人累计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操作。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2)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3)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4)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二、助管1、院系助管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1:《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2、院系迎新助管2016级新生迎新工作助管的发放请院系填写附件2:《迎新助管津贴发放表》。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编制进行申报,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4、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5、本次发放的为秋冬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发放工作将由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交由财务处完成; 6、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xmn@zju.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6秋冬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7、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8、截止时间: 2017年1月12日。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四、联系人研工部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8981401,xmn@zju.edu.cn;财务处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88981096,shaojh@zju.edu.cn; 附件1: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附件2:迎新助管津贴发放表.xls附件3: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计划财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6年12月23日
各有关学院/系: 接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通知, 2016年度中国复合材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参评范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中国获得复合材料专业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研究领域属于研究复合材料相关的论文,每个涉及复合材料相关单位推荐参评论文1篇;有关申报、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通知的附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积极组织材料参加申请评选,并请在2017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书面材料报送到所属学院,各学院在2017年1月10日前将推选名单(每学科限推荐1名)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海洋大楼417,88981434)在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到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复合材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pdf 2、 附件2-中国复合材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x 3、 附件3-中国复合材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例.pdf
由于本周五下午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布置,紫金港校区12月23日下午在西2-103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班级编号3320001019)停课一次,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6.12.21
为强化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进一步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新一轮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工作,提出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如下。一、 指导思想 本着“拓展人文素养、夯实科研基础、强化实际应用、跟踪学科前沿”理念,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注重科教结合,强调教学内容的学术性,教学过程的探索性,能力考核的全面性,建设一批素养与能力培养型系列课程,进一步优化各学位授权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二、基本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根据研究生对课程教学质量调研信息反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研究生不同能力培养,重点资助建设公共素质类、研究方法和工具类、专业学位实验实践类、学科前沿或交叉类课程。2、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课程建设终极目标管理。系列课程建设聚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以此统领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考试考核、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改革。3、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原有课程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规划的系统性、项目建设的自主性、项目验收评估的精准性、激励约束机制的配套性。三、具体思路1、课程建设坚持“精准定位”,防止项目建设“大而全”现象。紧密围绕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项目验收评估指标等提出相应的、针对性要求。2、教学质量评估坚持评教、评学双结合。改变传统的重教轻学现象。教学质量评估围绕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关注教师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考试考核创新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的同时,兼顾考核选课研究生科研兴趣培养、学习精力投入、课程教学参与的积极性及主动性等。3、验收评估坚持措施的有效性与目标的达成度双结合。根据选课学生教学反馈意见,检验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根据课程考核结果,检验课程建设目标的达成度。4、充分发挥任课教师能动性,进一步提升选课研究生对教学质量的话语权。作为试点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部分指标由责任教师根据实际提出,作为课程立项、评估验收的依据。强化选课研究生评教工作,系统采集选课研究生对课程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项目验收评估的依据;通过对选课研究生历年评教数据的收集和比较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偏。5、充分发挥学院(系)、学位授权点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学位授权点在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科学规划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更为积极、主动地参与课程立项建设;学院(系)科学筛选、推荐拟立项建设的课程,对立项课程在教材选用、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式方法创新、项目考核验收评估等方面积极把关。对立项建设完成的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学位授权点其他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观摩、研讨,充分发挥立项建设课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四、建设类型1、公共素质类课程公共素质类课程是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必修课程。该类课程旨在提升全体研究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弥补研究生阶段专业教育的局限,促进研究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具体包括:针对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研究生的人文素养类课程,主要开设一些人文、历史、哲学、经济、管理、艺术类等课程;针对人文、社科类研究生的科学素质类课程,开设科技发展史、学科综述系列讲座等课程;为端正学术风气,针对全体研究生开设学术伦理、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类课程;为促进研究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开设系列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类课程;其他如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课程。在课程设置上,鼓励模块化建设。2、研究方法和工具类课程该类课程作为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专业学位课程,旨在夯实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根基,使其掌握参与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手段,提升其科研胜任力及学术发展后劲。课程建设以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部分根据情况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具体课程包括:专业软件应用、数学与建模基础类、理工农医类研究生实验技术类、社科类研究生社会调查及统计分析类等。3、专业学位实践类课程该类课程作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位课程,旨在进一步丰富研究生的实践经验,培养其济世经邦的才能,强调学以致用,致力于研究生应用技能的培养,包括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塑造等。在前期专业学位实践类示范性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性开设一些技术应用前沿、实践案例、实训实践类课程。应改善现有实践类课程教学师资结构,要求本校担任实践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积累丰富的一线实践经验、具备多年与企业进行科研合作的经历;积极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来校开设或协助建设实践类课程,及时将企业当前正在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等引进课堂;加强案例库建设,充分重视案例教学。该类课程本轮建设应兼顾教学赖以依托的教学条件改善和必要的教学资源配套。4、学科前沿或交叉类课程该类课程作为博士研究生必修的专业学位课程,旨在强化博士研究生跟踪学术发展前沿意识训练,提升其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的能力,开拓国际视野,塑造国际竞争力。课程建设以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开展。具体包括:课程教学过程中积极聘请国内外一流学者专家,整合所在学科师资力量,开设学科前沿讲座类课程;充分发挥学校作为综合性大学学科众多的优势,根据学科交叉发展态势及所培养博士研究生知识结构拓展需要,跨学科、跨学院(系)规划共建一些学科交叉平台类课程。五、建设周期本轮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周期为五年,具体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采取分批、分阶段滚动立项建设。课程建设过程中安排中期考核、终期验收二个环节,中期考核、终期验收时责任教师需要提供《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中期考核表》、《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终期总结报告》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教学质量调查问卷》的调研结果。六、激励约束配套机制立项建设课程资助经费为:公共素质类课程10万元/门,研究方法和工具类、专业学位实践类、学科前沿或交叉类课程各15万元/门。经费分三次陆续下拨,已开课课程直接下拨资助经费,拟开课课程待正式开课后下拨资助经费。立项课程中期考核分合格、整改后再次考核、取消继续建设资格三档:对于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教学业绩奖励,奖励周期为四年;整改后再次考核通过的,给予一定的教学业绩奖励,奖励周期减为二年;中期考核取消继续建设资格、中途自动放弃的,收回还未投入使用的资助资金,扣减课程归属学院(系)一定教学业绩。 立项课程终期验收考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评为优秀课程的数量占全部立项建设课程总量的15%左右,对这些课程继续资助5万元/门的课程建设经费。考评为不合格的,扣减中期考核后已奖励的教学业绩。七、经费管理与使用1、立项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划拨,授权给课程责任教师。2、课程经费预算由院系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3、课程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建设相关费用(含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课程视频拍摄费、课程助教津贴等)及校外聘请专家相关费用(含教学酬金、在校讲课期间住宿费、差旅费、生活补贴、外籍教师往返国际旅费等)等开支。酬金按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八、本实施意见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8日
各位研究生、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元旦放假的通知》,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相应调整如下: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3天;其中,12月31日(周六)为公休日,1月1日(周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周一)补休,1月10日(周二)补周一秋冬长学期和冬学期的课程。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12月16日
各有关学院/系: 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通知, 2015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参评范围为2015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研究领域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围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包括高校辅导员博士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博士);有关申报、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通知的附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积极组织材料参加申请评选,并在2016年1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秘书陈姝妤老师,chenshuyu@zju.edu.cn,电话0571-88273271,书面材料送交地址:浙大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15室,经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推选出报送名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海洋大楼417,联系人韩淑云,88981434)在12月30日前寄送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关于评选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附件下载 1、 关于评选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docx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7年1月11—19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各学院若需要在考试周期间使用教室,请向各校区教务点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 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2016-2017学年冬季学季公共选修课考试安排表(附件一);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6年12月21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附件二)。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含考场).xls 2、 附件二: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为做好2016—2017学年春、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各学院(系)安排专业课;请务必于2017年1月5日前排课完毕并输入系统。1月5日以后,所有教室排课信息将推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排课教室将被锁定。排课信息推送后,若需修改上课时间或教室,请务必与培养处联系统。2.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根据系统中关于开课、排课的相关操作进行春、夏季学期的课程安排(时间为2016学年春夏学期)。课程安排要求明确上课时间、地点、容量、上课语言等要素。开课、排课前请仔细阅读“系统开课排课注意事项”。3. 研究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得一次连续四节上课,以保证听课效果;如确需安排,由学院(系)审核同意并备案。4. 若课程为双语或全英文课程,请务必在上课语言处明确。5.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时间。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开课时间或教室,请务必向培养处提交课程调整申请表进行备案,并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6. 各学院(系)请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安排研究生课程;如需要申请使用研究生公用教室,请于12月16日前填妥“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教室借用登记表”后报研究生培养处(Email:luye07@zju.edu.cn),由研究生培养处汇总后从研究生公用教室中统一调配。借用教室也请于1月5日前录入系统,否则借用无效。7. 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教室资源信息需要修改或添加,请直接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玉泉校区:何明老师,87951380,heming@zju.edu.cn;其他校区:杨卫老师,88981122,jwbyw@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1、 2016—2017学年春夏学期教室借用登记表.xls 2、 开课排课注意事项.pdf
浙大研院〔2016〕26 号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在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会议评审,郑昊力等11名博士生获得2016年第二批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望各位获得资助者集中精力做好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撰写成学术论文,在本学科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组织申请发明专利、申报科研成果鉴定和成果报奖,为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现将获得资助者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一级学科名称所在学院/系资助期间201612B11201014郑昊力叶航理论经济学经济学院2016.10-2017.06201613B11301025祝宇金雪军应用经济学经济学院2017.04-2017.09201614B11304003王翠汪维辉中国语言文学人文学院2016.10-2017.06201615B11305007王华刘海涛外国语言文学外语学院2017.04-2018.03201616B11336009黄卓然金洪英物理学物理系2016.10-2017.09201617B11318040周琦赵斌生物学医学院2017.04-2017.12201618B11318013董平李晓明生物学医学院2017.04-2018.03201619B11119027郑小丽曾苏药学药学院2016.10-2007.03201620B11114021戴中民徐建明农业资源与环境环资学院2016.10-2017.03201621B11121020柴蒙磊周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2016.10-2017.06201622B11332012秦岩高福荣 赵春晖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学院2017.04-2018.03注: 1、以上人员资助期间按文件规定每月发放生活补助; 2、资助王翠科研经费1万元,资助王华科研经费1.5万元; 3、资助期间如有出国则中止出国期间的资助;已在国外的同学自回国之日起进行资助; 4、对获得资助者将进行中期考核,对不合格者中止资助。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8日
各位研究生: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安排在2017年1月6—8日进行,现将有关网上报名考试事宜通知如下。1、根据《关于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教学调整的通知》,自2012—2013学年春夏季学期开始,对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局部调整如下:该课程仍硕博通用,将原0500001研究生英语(包括0520001硕士生英语、0510001博士生英语)课程拆分为二门课程:0500006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1学分)、0500007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1学分);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等同于原研究生英语笔试(机考)部分,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等同于原研究生英语面试部分。新课程均按百分制记分,合格标准为60分及以上。2、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不安排日常教学,以研究生自学为主。日常自学可利用研究生课程中心原“研究生英语”课程网络平台,该平台以辅助提高研究生在英语听力、词汇、阅读、翻译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为主。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一年安排二次,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公布的网上报名考试时间段内自主选择考场。3、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时间为80分钟(其中听力部分20分钟,其余部分60分钟。)。各部分考试题型分数分布如下:听力15分(听力选择9题,短文2篇6题;1分/题。),词汇30分(20题,1.5分/题。),阅读40分(4篇20题,2分/题。),完形填空15分(1篇15题,1分/题。)。4、本次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每天安排5批次30场次,考场安排在紫金港校区东六326、328、329、330、331、333教室。具体考场安排详见附件一,考场将视考生网上报名情况陆续开放。5、本次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9:00至12月27日9:00,需要参加本次考试(机考)的研究生务必在此期间选定考场,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机考)。6、已获得0500001研究生英语(包括0520001硕士生英语、0510001博士生英语)课程合格成绩的研究生不必再参加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已获得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合格成绩或本学期已申请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免修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参加本次考试(机考)。7、网上选择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考场按如下操作:进入研究生院主页管理系统——“系统登录”——“培养”——“我的课程”——“机考报名”栏进行考场选择操作;申请考场后如需要更换考场,请在“已选场次”处删除原来已申请的考场,再重新选择考场。若某个考场的选考人数达到规定容量,该考场停止开放,如果其中有选考研究生退出,该考场的剩余容量再次开放供选择。8、进修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省医科院及海洋二所等校(院、所)际协议生等)若需参加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只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进修生选课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路径为:登录系统——“我的课程”——“机考报名”,无需再到研究生培养处进行现场报名。9、考试时,本校研究生持学生证(或校园卡)与身份证(双证齐全)、进修生持进修证与身份证(双证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前20—5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后在指定座位就座,听从监考老师的统一安排,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二)。10、研究生培养处制作了一个有关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程序使用的小录像及配套文字说明(详见附件三(直接点击链接)、附件四),大家考前务必事先浏览。11、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结束后不当场显示考试(机考)成绩,研究生英语教学组将根据各场次试卷难易程度,对相应场次的考试(机考)成绩作一调整,希望各位考生全力应考,考出真实水平。12、特别提醒:2012—2013学年春夏季学期以后,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的成绩管理将与其他课程一样,对于历史上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记录的,在研究生成绩归档时将如实记录该门课程所有历史考试成绩,在毕业成绩单打印时只打印最终成绩记录,但该记录将打上“重修”烙印。请选考研究生根据自身的英语水平适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研究生培养处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2016-2017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考场安排一览表.xls 2、 附件二: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考场规则.doc 3、 附件四: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课程考试(机考)系统程序使用录像资料配套文字说明.doc
相关研究生: 之江校区周四下午6-8节的《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27),上课地点改为:李作权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6.11.17
各学部,各学院(系),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定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二、会议地点紫金港校区校友楼紫金港厅三、参加人员 1.各学部及海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 2.各学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秘书; 3.各学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研究生科科长。四、会议安排第一阶段(9:00-10:30):动员会议,王立忠常务副院长主持1.研究生培养处叶恭银处长解读和布置有关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2.严建华副校长讲话 参会人员: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学部分管领导与秘书、院系分管领导与科长第二阶段(10:30-11:30):培训与交流,叶恭银处长主持1.培养处解读培养方案制定要点与流程2.提问与交流参会人员:学部研究生秘书、院系研究生科科长 如有问题,谨请联系:倪加旎,88981406,njn@zju.edu.cn。 研究生院2016年11月17日
相关研究生: 由于选课人数不足,之江校区周三下午的《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班级编号050007083)冬季学期课程停开,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