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21年工程类专业学位 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21〕13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系)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推荐产生了浙江大学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立项课题50项,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立项课题50项,现将立项课题项目编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和附件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校级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大学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University”。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指导,敦促研究生按时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21年11月19日 2021年省级一般科研项目编号.xlsx2021年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编号.xlsx
各学院(系)、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充分发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学校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校优博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和范围1、请各学院(系)、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高度重视,各单位可在学校文件基础上,结合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特点,制定实施细则,严格遴选,宁缺毋滥。2、评选范围:参评论文原则上应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校优博论文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评选,各学部推荐的总数不超过参评学年度博士学位授予人数的5%,具体的分配名额附后。因名额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推荐当年校优博论文的学科或专业,由学部统一安排。3、各学院(系)、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推荐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力度。对申请论文或已获奖的校优博论文,如发现存在学术失范或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荣誉、追回相关奖励,并予以公布,同时扣减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二、参评标准和条件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论文获得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总体评价在3优2良及以上。三、申请和推荐程序1、各学院(系)接到通知后,根据各学部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通知有关导师和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积极做好校优博论文评选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参评论文需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提交到学院(系),由学院(系)向所属学科推荐,或者由学科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推荐。申请者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四)。2、各学科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初评后,根据学部要求将论文推荐到所属学部。3、参评学位论文涉密的,评选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校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4、各学部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21年推荐名额》(附件五))复评并排序,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六)。5、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确定本年度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并择优推荐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评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四、 材料报送要求1、截止日期请各学部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2年1月7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至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综合教育楼904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jsyxwb@zju.edu.cn。2、书面材料(1)《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二)与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装订在一起1份。(2)《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六)1份。3、电子材料(1)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毕业离校前提交的最终定稿版一样,不得修改,PDF博士学位论文命名为:LW学部-学院-一级学科名称-论文作者姓名(2)《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命名格式:ZDYB学部-学院-一级学科名称-论文作者姓名.PDF(3)《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四),命名格式:ZDYB附件四-学部名称(4)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学部用)(附件六),命名格式:ZDYB附件六-学部名称4、其他材料,各学部可根据具体需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五、其他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韩淑云、秦舒可咨询电话:0571-88206451联系邮箱:yjsyxwb@zju.edu.cn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 11月15日附件一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1-36号.pdf附件二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x附件三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docx附件四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五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21年推荐名额.docx附件六 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学部用).xlsx
教材建设与研究对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提高教材质量,提升教材队伍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教材建设与研究工作,教育部启动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附件1),并将我校组织开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申报基地应有相应的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且相应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均为A-(含)以上;主编过相应学科专业教材且至少在3所院校使用,或参与过中小学国家课程标准、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等研制工作。我校最多推荐申报3个基地,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展开申报:1.学科专业类大中小学数学(高等学校数学只包括公共课数学)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大中小学外语(高等学校外语只包括公共课外语)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高等学校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含人口学)或文学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2.综合类 特殊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或港澳台教材建设综合研究基地所有基地研究对象均包括相应国外教材、新形态教材。 二、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系)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需经学院(系)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后,报送学校。 2.加强协同。充分发挥一流学科专业的优势,可整合多家校内单位进行联合申报。 3.充分准备。各学院(系)应尽快布局推进校级或院级教材建设与研究基地建设,学校将优先推荐有教材建设与研究基地的单位参加申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15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召集相关学院(系)召开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部署会,时间为14:00-16:00,地点为东1B-109,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j/wAwQGwu.aspx填写参会回执。 2.2021年11月22日前,提交《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版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材管理办公室(东1B-117),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fangyy13@zju.edu.cn。联系人:方媛媛 88206416、应梦佳 88981406附件: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doc附件2 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docx附件3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pdf本科生院研究生院2021年11月11日
各相关单位、各研究生: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就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通知如下:一、选聘对象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二、基本条件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记录;3. 具有较强的服务精神与责任心,工作态度认真,做事耐心细致;4. 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与文本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5. 符合设岗单位及岗位所需条件。三、选聘流程1. 申请。请有意向担任助管的研究生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2021-2022学年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助管选聘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查看确认各岗位职责与要求,确定目标岗位后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管聘任登记表》(附件2),并经导师和学院(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1月11日前按设岗单位要求上报。2. 选聘。请各设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择优选聘研究生助管,确定拟录用研究生助管。并于11月22日前反馈《浙江大学研究生助管聘任汇总表》(附件3)至邮箱ygbzzb@zju.edu.cn。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88981401。附件1: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选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助管聘任登记表(学生填写).docx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助管聘任汇总表(设岗单位填写).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21年11月4日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配套立项的浙江大学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请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研究生院拟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三、验收注意事项 请项目所在单位协助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总结项目改革研究实践成果、特色及亮点。 请各学院(系)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见附件2),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如有问题,谨请联系:南王儒老师,电话:88981403。研究生培养处2021年11月2日附件1.浙江大学“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清单(研究生教学).xlsx附件2.《浙江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请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研究生院拟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三、验收注意事项 1.请项目所在单位协助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总结项目改革研究实践成果、特色及亮点。 请各学院(系)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见附件3),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2.如有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等情况,请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请见附件4),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3.如有问题,谨请联系:南王儒老师,电话:88981403。研究生培养处2021年11月2日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xlsx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确定51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浙江大学《建筑制图(第三版)》等15本教材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工作,做好规划教材的编写、出版和过程管理,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附件1:我校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清单我校入选高等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十四五”规划教材选题清单适用专业:建筑学序号教材名称主编主编所在单位备注23建筑制图(第三版)金 方浙江大学修订33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城市设计系列教材15.城市形态学徐 雷浙江大学新编40高等学校室内设计与建筑装饰专业系列教材6.室内绿化与内庭(第三版)李文驹浙江大学修订适用专业:城乡规划序号教材名称主编主编所在单位备注25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与遗产保护系列教材17.规划史纲曹 康浙江大学新编26高等学校区域发展与规划管理系列教材5.城市空间整治与更新华 晨浙江大学新编28高等学校智能规划系列教材9.从Python到GIS、RS、BIM深度融合:城乡规划新技术及其应用王伟武浙江大学新编适用专业:土木工程序号教材名称主编主编所在单位备注15土力学(第二版)龚晓南浙江大学修订45高等混凝土结构学金伟良浙江大学新编66高等学校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经典精品系列教材)21.特种基础工程(第三版)谢新宇等浙江大学修订27.地基处理(第三版)龚晓南 陶燕丽浙江大学修订29.岩土工程勘察(第三版)王奎华浙江大学修订75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融媒体新业态系列教材4.建筑材料(第三版)钱晓倩浙江大学修订76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系列教材2.大跨空间结构罗尧治浙江大学新编适用专业: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序号教材名称主编主编所在单位备注24高等学校智能建造专业系列教材2.工程管理智能优化决策算法张 宏浙江大学新编适用专业:城市管理序号教材名称主编主编所在单位备注16高等学校城市智慧治理系列教材1.城市智慧治理导论张蔚文浙江大学新编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秋季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考试(英语机考)的场次查询可能存在日期显示错误,研究生院信息办正在抓紧时间排查解决。为保证大家及时参考,请各研究生查看附件考场安排,确认正确的考试时间,带好双证(身份证+学生证/进修证)按时参加考试。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 2021-2022学年秋季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名单.xls研究生院2021年10月29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21〕13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系)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院拟立项50个项目作为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名单见附件。请拟立项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0月30日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时,所有项目“所属学校”项都请选择“浙江大学(理工类)”,“所属学院”项请选择“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11月1日统一审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4日前在系统内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表并上传《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申报时,“项目申报类型”项请选择“一般项目”,“项目结束时间”请填写“2022年10月31日”。拟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或不上传的,不作为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内容,仔细核对预算确保正确无误。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8982797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docx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2021年10月26日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浙大发研〔2016〕79号)及《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6〕34号)的要求, 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进展报告会拟于2021学年秋冬学期期间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鉴于今年的特殊情况,为减少人员聚集,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进展报告会由各个中心分别举办,报告会形式为线下会议或线上会议由各个交叉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各个交叉中心所有2020级多学科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须全程参与报告会,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二、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以PPT展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学习计划制订情况、课程(含交叉课程)修读、读书报告、实验室轮转、学位论文研究(开题报告及其他)等进展情况。 2.已开展的交叉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获各类奖励等情况。 3.下一步学习科研等安排。 三、具体安排: 报告时间:2021学年秋冬学期间,由各个交叉中心确定。 具体安排详见各交叉中心通知。研究生院2021年10月26日
课程学习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研究生教材质量对于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浙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42 号)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本次申报对象包括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和计划修订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2.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础性专业性通用性课程配套教材、国家关键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3.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二、申报条件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具有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副高),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院士和教学名师组织编写团队申报。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3.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三、申报材料1. 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2)编写大纲;(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2. 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2)修订说明;(3)修订大纲;(4)原教材(2本即可);(5)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1份即可)。四、申报流程1. 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不接受教师单独向研究生院申报。2. 学院(系)党委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学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如有校外人员参编,请提供校外人员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附件3)。. 学院(系)对申报立项的教材及编写团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盖章的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2),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4. 提交学校申报材料时间:2021年11月26日17:30前五、其他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2. 本次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逾期取消校级项目资格,不再支持项目经费。3. 本次立项经费主要用于出版费、数字化资源制作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具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在学院(系)审核。4. 教育部将在四年一度的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中,将研究生教材在高等教育类教材中单列进行申报和评选。本次立项建设出版的优秀研究生教材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 联系方式:88981406;yjsy_pyc@zju.edu.cn。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3:校外人员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docx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要求(1)品学兼优、潜能突出;(2)截止2021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3)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二、评选流程及安排(1)请各院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名额核算见附件1(不得超过分配名额)。(2)院系确定获评名单后,需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3)公示结束后,请各院系汇总整理获得者信息,并于11月22日前反馈《2021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2,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请在表格中详细填写经办人信息),电子版发送至管理处邮箱glc@zj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王婷婷老师处。(4)研究生院预计将于12月完成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额度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三、其他事项(1)请各院系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中期考核工作,管理处将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中期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注意:请务必选择考核等级)。逾期,将影响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和后续岗位助学金标准的上调。(2)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处王婷婷老师,88981401。附件1:【名额分配】2021年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名额(20211022).xlsx附件2:【院系简称】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xls研究生管理处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