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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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 各学院: 浙大研院[2006]28号文件印发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术规范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作了修订,并征求了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现将修订后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包括:《浙江大学人文学科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浙江大学理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浙江大学工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浙江大学农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浙江大学医学、药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六个学术规范文件。文件于发文之日起生效,《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大学人文学科类研究生学术规范2.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3.浙江大学理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4.浙江大学工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5.浙江大学农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6.浙江大学医学、药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公布《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根据《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1987)和《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1.1—2000),学校制定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学位论文封面上的“分类号”按《中国图书分类法》填写,《中国图书分类法》在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上可查。学位论文封面上的“密级”只限经过学校认定的涉密学位论文填写,其他学位论文均不填写或填“无”。结尾部分的“作者简历”,在学位论文隐名送审阶段暂略,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修改定稿时必须补上。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