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生信息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服务指南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如何?

    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初审───> 课程学习、参加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水平认定───> 撰写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初审有哪些条件?

    已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整个过程为几年?

    从第一门课程考试开始至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提出答辩申请最长时间为五年。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有效期为几年?

    四年。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如何认定?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以当年考试报名时间为计算基点,往前推三年;如需参加2005年的考试,当年网报时间为3月,则申请人必须于2002年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已经学位授予单位初审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6由于“非典”原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有效期可延长一年怎么理解?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3]40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03年3月底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可在五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认定考试,即课程有效期在原四年的基础上再延长一年。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论文答辩有什么要求?

    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并获得所申请专业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在申请硕士学位期间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求详见《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年10月修订)》第十二条。),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提出学位论文答辩。

    8、《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规定的刊物哪儿能查到?

    可点击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zju.edu.cn/ )中的“综合服务-期刊级别”栏目查询。

    9、课程过有效期应该如何处理?

        过有效期的课程必须重修,需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办理时间为2月份和9月份开学的第一周内,一年共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