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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通知

2019-01-24 发布者:刘多 发布者: 访问次数:116085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英语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英语教学实际情况,在原《浙江大学研究生外语教学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的基础上,对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及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和细化。新的免修申请条件自2020级新生起正式执行,2020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适用原免修申请条件和新免修申请条件。具体申请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免修规则

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采用免修免考制,免修通过后不必参加免修课程的日常教学及考试。免修申请可同时选择0500008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0500009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等二门课程,也可只申请免修其中一门。免修仅限于在免修申请前仍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对于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如历史上课程考试有不合格记录,该门课程仍可申请免修,但将打上“重修”标记。

入学时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入学后也可以不参加学校的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教学及考试,直接参加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达到规定的免修分数线,按要求进行免修申请。

二、免修条件

原免修申请条件(有效期2年)

新免修申请条件(有效期3年)

1.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80分及以上且听力145及以上

1.大学英语六级总分500分及以上且听力150及以上

2.托福80分及以上

2.托福95分及以上

3.雅思(学术类)6分及以上

3.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4.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5.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英语(英语一)成绩75分及以上[单考除外]系统将自动确认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并给予学分

5.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英语(英语一)成绩75及以上[单考除外]系统将自动确认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并给予学分

6.硕士阶段已在我校获此英语学分(不包括通过免修获得学分的)

6.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7.GMAT成绩630分及以上

8.WSKPETS 5)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9.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10.剑桥英语(CAE)成绩180分及以上,CEFR level C1

有效期指相应证书的考试时间距申请免修时间的期限。例如,20193月申请免修,按照有效期3年计,考试时间在20163月及以后的证书为符合有效期的证书。

三、申请及审核

英语免修申请持续开放。符合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经选课系统申请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登记证书信息并上传纸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彩色,PDF格式),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免修申请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负责审核。

四、《浙江大学研究生外语教学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中“三、课程免修条件”部分的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五、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和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