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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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研究生科:您单位如有2015年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请尽快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形式审查、专业考核),务请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申请材料于下星期四(6月18日)前交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申请材料: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包括两份专家推荐信)及附件,附件内容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由你们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上审核人姓名。被SCI、EI、SSCI等收录的论文,应提供由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 2015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87951452 联系人:张君
各学部、院(系)、相关研究生导师: 现将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旨在支持我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青年教师及引进人才培养研究生的需要,每年规定扶植名额和资助限额。该扶植基金主要面向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学部、医学部,2015年扶植基金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请学部按照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名单,以学部汇总表(附件1)格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四个学部名额划分见表1,此名额为基准名额,具体请按申报要求据实申请。表1:2015年学部名额分配表 学部 硕士生名额 博士生名额 备注 人文学部 185 93 社科学部 80 32 因分Ⅰ、Ⅱ类,经费按实际招生类别计算 理学部 110 73 医药学部 23 10 注:(1)引入竞争机制,评审优先考虑科研及培养能力出色而经费不足的导师。 (2)学部、院系应认真核实导师科研经费拥有量,有人工费可开支岗助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3)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间个别可作调整,但不得超过经费使用总量。 (4)上述名额已包括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 扶植基金的申请和分配由学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标准进行确定,导师请留意学部和院(系)的具体通知。 二、其他有科研活力,但经费不足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指2013年1月1日后新评定或引进的导师),经院系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院系原则上上报导师总量不超过3人,有人工费等可开支岗助金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导师填写申请表(附件2)后,递交院系研究生科;院系核实、排序后,将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教11-221室,截止时间:7月8日。学校将按照申请情况及预算金额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2015年招生的导师。分硕、博,按照今年招收的最长学制的研究生进行经费资助,每位导师最多支持招收1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所需的出资金额,据实申报。 (2)申请到基金的导师,其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将由学校每月统一发放。其中,15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其15年3月-8月部分,学校将统一进行操作。 (3)导师当年度所招研究生未报到注册的,扶植基金将予以收回。 研究生管理处2015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15学部汇总表.xls 2、 附件2:2015扶植基金申请表.doc 3、 附件3:2015院系汇总表.xls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2015年9月10日报到; 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 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院系研究生科。 学校将于2015年7月1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关于2015年研究生缴费办法”的另行通知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新生指南”、“中国银行卡”、“校园卡”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2015级研究生新生。 硕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院系在6月中旬寄送或到院系领取(本校学生),博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6月下旬寄送或到院系领取(本校学生),详见院系通知。 2015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选课等请用博士学号进行操作,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请到宿管办办理(硕博连读生暑期住宿保留,由宿管办做相应调整)。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 2.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二)党团组织关系 1.浙江省外转入抬头: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浙江省内转入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3.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 婚姻状况调查表 按计生部门要求,非定向学生需要填写相应表格,请从附件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填写。新生服务网的信息届时只需填写,无需再打印。在职生无须办理。 1.本校来源学生,表格由就读所在院系盖章签字。附件1 2.外校来源学生,表格由原就读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签字。附件2 3.无法办理的学生,填写“计生声明卡”。附件3 注:上述材料报到后交院系留存,如在校期间办理生育,须出具相应证明。(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由村或社区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五)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4),并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复印件,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后,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的复印件”,将汇总表(附件5)交研究生院。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须在9月28日前自行办妥各项手续,到研究生科完成报到。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2015级新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须知。 (五)新生注册。11月底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9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证、校徽等新生资料。 (七)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本校来源学生).doc 2、 附件2: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外校来源学生).doc 3、 附件3:计生声明卡.doc 4、 附件4: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 5、 附件5:学费代偿汇总表.xls
各学院(系): 2015届研究生夏季毕业工作即将展开,根据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的要求,凡曾获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款的2015届毕业研究生,需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签订还款协议。经商议,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为毕业研究生统一办理还款协议的签订手续。并由银行将此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后,方能打印毕业证书。 办理时间: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2015年 6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职业辅导室B111。 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办理手续,请同学提前还款。 特别提醒:如不签署还款协议,也不按时还款的,有逾期或违约记录的,将造成个人征信产生不良记录,严重影响学生之后信用卡、住房贷款等各类银行业务的办理,因此务必重视本次还款协议签订等事宜。 关于此次还款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不能涂改。为了提高效率,毕业生务必事先多打印一份还款协议并填写还款计划,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对照填写,银行对未事先制定还款计划的还款协议不予以受理。还款协议的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填写样本。 二、毕业生若有还款能力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请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网银,然后在网银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中国银行大堂经理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或者电话0571-87967386进行还款预约。 三、毕业生需递交银行的材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毕业生注意事项》。每个毕业生的还款账户需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开通网上银行,同时更新联系方式,以查询贷款还款计划、还款状态,和获取来自银行方关于还款的短信提醒和对账单提示。 四、毕业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或还清贷款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打印毕业证书。如还无法打印,请凭还款协议或提前还款凭证到院系研究生科,更改是否还款状态,改为“是”。 五、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还需签订《展期协议》(展期协议的填写方式可参考填写样本),需比其余毕业生多提供一份继续攻读学位证明(如录取通知书等)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方式与其余毕业生相同。 六、今年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须将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展期协议》(一式两份)递交,办理相关手续。 七、已还款的同学无需再办理还款协议确认手续,生源地贷款的请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确认的通知”办理。非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助学贷款的,请到所办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八、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咨询相关问题及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地址:求是路28号,中国银行浙大支行。 研工部(管理处)联系人:俞红 电话:87951446 邮箱:yh001@zj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5年6月8日附件下载1、 毕业生注意事项.doc2、 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doc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doc4、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doc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doc
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每年为全国研究生提供大量学习及聆听前沿技术的机会。2015年自动测试与仪器技术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主办,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研究所承办,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届研究生暑期学校以哈尔滨工业大学现有研究生教育资源为基础,特别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讲座,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题,介绍本领域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在2012年7月及2014年7月,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研究所各承办了一届有关自动测试和仪器技术的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其中:2012年吸引了来自全国27所高校的78名学员参与,开展讲座11场,参与合作企业3家;2014年吸引了来自全国29所高校的142名学员参与,开展讲座14场(其中外国专家2场),参与合作企业4家。两届暑期学校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参与学员、专家学者和合作企业的一致认可。 2015年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诚挚邀请相关技术领域的硕、博研究生及已保研的本科生参与。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 主题:自动测试与仪器技术二. 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24日三. 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四. 招生1. 招生对象:测试测量、仪器仪表等相关领域的硕、博研究生及已保研的本科生。2. 招生人数:本次招生分为正式学员和旁听学员。其中: (1)正式学员要求: 外地学员50人、本地外校学员15人和本地本校学员30名。注:外地学员提供食宿及交通补贴,外地学员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详见附件1;本地外校学员提供食宿;本地本校学员提供餐补。要求以上正式学员为全日制学习,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2)旁听学员要求: 旁听学员要求为本校学生,不提供食宿补贴,不要求全日制学习,不颁发结业证书,其他待遇同正式学员。原则上旁听学员名额不限,但由于暑期学校各环节中教室、机房和设备等资源有限,因此要求申请旁听的学员务必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表。如发生资源不足的情况,以保证正式学员的学习环境为主。3. 报名方式:登陆暑期学校网址http://hitee.hit.edu.cn/gss,在“报名方式”中下载《学员申请表》,请将此表由现阶段导师、所在院/系/研究所签字、盖章(旁听学员仅由导师签字即可),其中已保研的本科生需要学院出具相关证明。以上文件经扫描或拍照后,将电子版及未签字盖章的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以“学员姓名+学校+暑期学校申请表”命名后发送至组委会邮箱ss_hit@163.com。要求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文件真实、清晰,无签字、盖章的报名表,申请无效。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务必保留,获得录取资格后必须在报到当天上交申请表原件,否则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手续。4. 报名注意:学生在报名申请表中需根据个人基础及技术需求在“虚拟仪器技术”和“FPGA技术”两个平台中选择其一,以便于暑期学校的技术培训和项目创新环节中进行分组,充分利用资源。以上两个平台的基本信息如下: (1)虚拟仪器技术:以LabVIEW软件平台为学习基础,结合PXI、myDAQ、myRIO、四旋翼等硬件平台学习虚拟仪器技术,并开展项目实践。为了督促学员在入学前做好预习功课,在学员得到录取后,暑期学校组委会将统一分配给选择本平台的学员一个账号,以方便学员在http://study.gsdzone.net/course/3以及http://study.gsdzone.net/course/2网站上在线学习LabVIEW初级和中级课程。暑期学校报到前,通过该网站参与学习,并通过固定测试的同学,将会得到精美礼品一份。推荐学习及需要通过测试的课程信息如下表所示。 LabVIEW初级课程 LabVIEW中级课程 推荐学习章节 必做测试* 推荐学习章节 必做测试* 01 * 01 * 06 * 06 07 * 07 10 * 10 * 11 19 * 12 * 20 13 * 21 17 * 18 * (2)FPGA技术:以Xilinx Vivado开发平台为学习基础,结合Basys2 FPGA开发板为核心硬件平台,开展技术培训及项目创新实践。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希望本组学员提前预习有关Verilog语言的基本知识。在开学初通过考核的学生,将会得到精美礼品一份。学习资源提供如下:推荐教材:《Verilog数字系统设计教程》 第3版,夏宇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网络资源: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1_verilog.pdf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2_verilog.pdf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3_verilog.pdf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4_verilog.pdf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5_verilog.pdf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6_verilog.pdf www.altera.com.cn/content/dam/altera-www/global/zh_CN/pdfs/education/univ/materials/manual/labs/lab7_verilog.pdf请各位同学报名前仔细了解以上两个平台的具体信息及学习资源,并根据个人情况慎重选择,开学后统一按照报名表上的选择进行分配,不可更改。5.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1日00时6. 录取发放:录取通知将在2015年07月05日前在暑期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学员本人。五. 暑期学校教学计划 本届暑期学校将采用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培训学习、应用展示、动手实践、参观见学等教学模式进行学习和交流,这期间还将举办素质拓展活动,以增进学员间的了解。暑期学校课程计划如下:1. 学术报告及专题讲座 本届暑期学校将邀请国内外专家围绕自动测试与仪器技术的组成、原理、发展及应用等相关方向做前沿学术报告,介绍自动测试及虚拟仪器技术的研究动向和最新进展。2. 课程学习、应用展示及项目创新实践 本届暑期学校将会邀请相关企业人员介绍自动测试及仪器技术的应用并展示一些经典案例,并由企业工程师免费提供为期三天的虚拟仪器技术和FPGA技术的培训课程。接下来,将会利用哈工大现有的自动测试与仪器技术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进行三天的项目创新实践,以帮助学员巩固和提高。3. 参观 将安排参观哈工大校史馆、航天馆、自动测试与仪器技术研究生校内实践基地等地。 注:根据实际情况,最终行程可能有调整。4. 正式学员其它安排 为了丰富学员的课余生活,加速学员间的相互了解,课余时间还准备了班会、素质拓展等活动,帮助学员提升素质、增进彼此的了解。暑期学校期间,将根据学员的平时表现、出勤情况及项目实践成果,对所有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正式学员,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将给予相应学分的证明,并颁发统一制作的结业证书。六. 学员待遇 学员学习期间,由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全体学员提供免费学习资料以及必要的学习条件,所有学员免收学杂费。并且为全体正式学员提供伙食补贴;为外地正式学员及本地外校正式学员提供免费住宿;为外地正式学员提供交通补贴。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艳 通信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3033信箱 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研究所 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 邮 编:150080 固定电话:13351011466 传 真:0451-86402953 电子信箱:ss_hit@163.com 网 址:http://hitee.hit.edu.cn/gss
各院系: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于2014年12月设立,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下,爱心基金的捐助工作进展顺利。 为帮助、缓解本校学生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启动学生专项基金的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 (二)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医保专门机构界定)超过人民币4,000元;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学生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向所在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 三、补助金的审批 (一)学院、系、学园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根据申请项目将申请表、医疗费结算单据复印件、清单、病例、有关特殊情况证明等必备资料上报学工部、研工部。 (二)学工部、研工部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家庭状况进行核实,其中医疗凭证委托校医院等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报基金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具体时间安排 5月29日—6月3日,学生向学院、系、学园提交申请表; 6月8日,学院、系、学园上报申请表至学工部、研工部; 6月9日—6月12日,学工部、研工部复核、汇总材料,提出初步意见,学生基金管理小组审批补助申请,决定补助金额; 6月13日以后,发放补助金。 五、捐款要求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适用范围为曾向爱心基金自愿捐赠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捐款方式有两种:1.各校区饭卡服务中心捐款机刷卡;2.关注浙大校园卡APP软件。(APP下载地址:http://elife.zju.edu.cn:8070/DownLoad/Main,登陆APP后进入“移动支付”选择“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功能) 请各院系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发动师生自愿捐款,让所有师生了解爱心基金,支持爱心基金,营造团结、关爱、和谐的校园氛围,让困难学生及时获得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的帮助。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更好地推动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的捐款工作。请各院系于6月8日前将发动组织情况上报学工部、研工部。具体联系人:学工部 翁亮 88206586 研工部 俞红 87951446 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管理小组2015年5月29日附:《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5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5春夏硕助研津贴/15春夏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5年6月1日-30日(计财处柜台8号开始办理)。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本次助研津贴单人累计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操作。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 (2)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3)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4)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4、本次发放的为春夏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发放工作将由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交由财务处完成; 5、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xmn@zju.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5春夏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玉泉校区研究生院教11-221室/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30号窗口; 7、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5日。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工部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52564,xmn@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8981139,huangwm@zju.edu.cn; 计划财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1、 操作指南.doc 2、 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3、 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确认工作已经开始,请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6月13日前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如下: 请登录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学校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原则上未进行毕业确认的借款学生不能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研究生管理处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2015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1、 研究生贷款名单-学号.xls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5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5春夏硕助研津贴/15春夏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5年6月1日-30日(计财处柜台8号开始办理)。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本次助研津贴单人累计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操作。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 (2)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3)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4)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4、本次发放的为春夏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发放工作将由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交由财务处完成; 5、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xmn@zju.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5春夏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玉泉校区研究生院教11-221室/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30号窗口; 7、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5日。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工部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52564,xmn@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8981139,huangwm@zju.edu.cn; 计划财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1、 操作指南.doc 2、 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3、 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为做好2015—2016学年秋、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各学院(系)安排专业课;请务必于2015年6月26日前排课完毕并输入系统。6月26日以后,所有教室排课信息将推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排课教室将被锁定。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根据系统中关于开课、排课的相关操作进行秋、冬季学期的课程安排(时间为2015学年秋冬学期)。课程安排要求明确上课时间、地点、容量、上课语言等要素。开课、排课前请仔细阅读“系统开课排课注意事项”。 研究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得一次连续四节上课,以保证听课效果;如确需安排,由学院(系)审核同意并备案。 若课程为双语或全英文课程,请务必在上课语言处明确。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时间。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开课时间或教室,请务必向培养处提交课程调整申请表进行备案,并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 各学院(系)请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安排研究生课程;如需要申请使用研究生公用教室,请于6月12日前填妥“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教室借用登记表”后报研究生培养处(Email:njn@zju.edu.cn),由研究生培养处汇总后从研究生公用教室中统一调配。借用教室也请于6月26日前录入系统,否则借用无效。 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教室资源信息需要修改或添加,请直接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玉泉校区:何明老师,87951380,heming@zju.edu.cn;其他校区:杨卫老师,88981122,jwbyw@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5月28日
各位监考老师: 201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考试于5月31日进行,浙江大学考点设在紫金港校区东1、东2教学楼,为保证监考工作顺利完成,研究生院决定于5月29日(本周五)下午3:30召开监考人员培训会,具体地点见下: 监考楼层 培训地点 监考楼层 培训地点 东1A二楼(201-207) 东1B-203室 东1B二楼 东1B-208室 东1A二楼(209-218) 东1B-204室 东1B三楼 东1B-209室 东1A三楼 东1B-205室 东1B四、五 东1B-210室 东1A四、五楼 东1B- 206室 东2 东1B-212室 监考人员安排见外国语考场监考人员安排和学科综合考试监考人员安排,少数监考人员只参加上午外国语考试,请各位务请查清楚自己所监考的楼层与监考一天还是上午半天,考务手册及培训PPT内容请各位提前自学。谢谢各位监考老师辛勤付出! 附件下载 1、 2015年同力考务培训教程.ppt 2、 外国语考试监考人员安排.doc 3、 学科综合考试监考人员安排.doc 4、 浙江大学2015年考务手册.doc
各学部,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浙大发研[2011]85号)的要求,为做好教师申请2016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则教师本人不必上网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由学院(系)秘书统一批量申请归档;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申请,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二、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考核指标)由学院(系)秘书负责审核;学科、学部秘书须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 三、由人事处确认公布的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评审时确认的;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求是青年学者评选时确认的),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再次申请的简易程序进行确认。 四、系统将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年龄、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由学院(系)秘书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 五、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教授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六、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教师须向学院科研处(研究生部)提出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限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科研处(研究生部)审核同意后,于6月1日前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名单集中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教师凭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的临时帐号、密码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提交申请,同时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浙大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科。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4329,联系人:王微;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712,联系人:黄群赞。 七、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由医学院统一发布,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电话:88208115。 八、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1. 5月20日~6月10日: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各学科、学部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专业学位的定量标准须单独制定)。 2. 6月28日前:学科完成初审工作、学部完成确认工作。 3. 6月30日前:学院(系)完成批量审核工作。 4. 本学期结束前,学科建设处完成全部申请归档工作。 九、其他: 1、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从系统读取相关数据,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经常上网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将导致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 2、教师若无法登录导师管理管理,请点击上方的“浙大通行证”登录;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中心:87951669-2)。 3、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导师管理系统http://yjsds.zju.edu.cn/login.jsp,若有无法登录或申请等情形,请及时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7951543。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0日
相关研究生: 夏季学期《生物化学实验技术》课程(课程编号0709004,任课老师史锋)因实验仪器周转等原因,原上课时间调整如下: 001班调整为:5.16, 5.17, 5.23, 5.24, 6.20, 6.21(端午节不放假)六天。 002班调整为:5.30, 5.31, 6.6, 6.7, 6.13, 6.14六天。 地点在紫金港生物实验楼308。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