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是新生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浙大发研[2005]123号)的要求,校医院定于9月中下旬对2015级研究生新生进行体检复查。请同学们根据校医院的安排,按时参加体检。新生体检注意事项:1.新生体检可根据方便就近的原则,到所在校区医院进行,法学院体检安排在西溪校区。体检表须填写完整(包括学院、学号、电话号码等)。2.每位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予以注册。3.新生体检费60元,同时自带笔和照片一张。玉泉、紫金港校区体检的同学请使用校园卡支付。4.抽血不需空腹。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医院收表处。5.个别有教学冲突的班级,可以选择其他可以体检的时间进行。各校区体检时间安排 校区 体检日期 体检时间和学院 玉 泉 校 区 9月20日(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5:30) 8:00-9:30:数学、物理、化学、地科 9:30-10:30:电气学院 10:30-11:30:经济学院 13:30-14:30:计算机学院 14:30-15:30:生仪学院 9月21日(周一)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5:30) 8:00-9:00: 机械学院、航天航空学院 9:00-10:30:材料学院、化工学院 10:30-11:30:能源学院 13:30-14:30:信电学院、光电学院 14:30-15:30: 高分子系、控制学院 西溪 9月19日(周六) 抽血:7:30—14:30:;其他:8:00-14:30。本校区研究生新生,法学院新生 华家池 9月16日(周三) 12:00-13:30,本校区研究生新生。 紫 金 港 校 区 9月15日(周二)下午 13:30—14:45 公管学院、管理学院。 14:45—16:00 农学院。 9月16日(周三)下午 13:30—14:45 建工学院。 14:45—16:00 生科院、生工食品学院。 9月17日(周四)下午 13:30—14:45 环资学院、动科院。 14:45—16:00 海洋学院、药学院。 9月18日(周五)下午 13:30—16:00 医学院、外语学院。 13:30—14:45 公管学院、管理学院。 浙大校医院2015-09-10
有关研究生: 因任课教师临时有事,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矩阵分析》(开课号3509602001,任课老师武俊德)第一次上课时间由9月18日(周五)下午调整到9月16日(周三)下午6-8节上课,上课地点改为玉泉校区教11-510A,其余上课时间和地点均不变。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2015.9.9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于2015年8月17日至9月27日期间进行。为了保障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2015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网上确认 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参照,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确认本学院(系)2015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二、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网上审核 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的依据及毕业课程学分的最低要求,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才能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若未修读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内制定的课程,则该研究生无法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相应地不能进入下一步学位申请阶段。因此建议研究生尽量精简个人学习计划,在计划中不要添加与毕业要求无关的课程。 系统以个人学习计划审核代替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后需经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二级审核通过后才正式生效、毕业时才能进行毕业课程学分自动审核。 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时,系统会对照该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包括全部课程、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等方面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要求)自动进行课程学分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人个学习计划提交后需由学院(系)特批。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在个人学习计划审核时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申请个人学习计划特批的研究生。三、毕业生课程修读情况审查 请关注本学院(系)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如总学分和各模块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学位课是否满足要求,硕士或直博生是否已修公共素质类课程,必修课是否已经修读等。尤其请特别关注留学生。四、网上选课专业课的预处理工作 学院(系)研究生科相关负责老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院专业课选课数据进行预处理(如修改容量、调整个别选课名单、停开课程等),预处理后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全校选课数据进行批量处理。1、专业课选课(初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时间: 8月17日9:00-9月12日11:00。 9月12日11:00-17:00为初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初选记录进行预处理(特别要关注选课人数,根据选课人数进行课程容量的适当调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其他学院(系)研究生选修本学院(系)所属专业课程),并将初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对于因选课人数较少而停开的课程,请按“删除选课学生名单——>撤销排班——>取消开课”的顺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在学院(系)网页上公布。 9月12日17:00-9月13日20:00为初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选课(初选)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12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初选预处理工作]。 9月13日20:00后,学生可查看网上选课(初选)结果。2、专业课选课(补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网上补(退)选课时间为:9月14日9:00-9月25日11:00。 9月25日11:00-17:00为补(退)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补选记录进行预处理,并将补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 9月25日17:00-9月27日20:00为补(退)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补(退)选课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25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补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院将于9月27日20:00公布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2015年9月9日
有关研究生: 因任课教师原因,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班级编号0500007039,任课老师乐明)上课时间由原秋学期周五上午调整到秋学期周四下午6-9节,上课地点换至紫金港校区东1B-404。请根据自身课程学习安排换选其他班级。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研究生培养处 2015.9.9
各有关院系、各学员: 2015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有关工作现已开始,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务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登陆“课程进修班及同等学力系统”(网址:http://xwb.zju.edu.cn/epgsmis/default.jsp)提交申请,不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具体安排如下:1、各学员登录系统(用户名、密码初始为进修号)提交申请,并从系统中打印资格审查表,由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属院系研究生科审核。2、各院系完成初审后,将申请学员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教11-216,87951396),完成培养方案及课程审核工作。院系不需要提交每个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但其中已超过四年课程有效期、经研究生培养处特批同意申请的学员,须附上“特批申请表”,有补修课程的需附上补修课程成绩单。等学位办终审通过后,将通过审核学员的资格审查表交到学位办(教11-246,87951452)统一签字盖章,4、终审通过后,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网上不再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凭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于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缴清论文研修费(根据院系通知);一般应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特别强调:1、务请各位申请学员查看所在院系网站研究生科通知,院系会有些具体要求。2、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工作一年共进行两次(3月份与9月份),请各院系有关管理人员注意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期办理相关程序。3、如学员忘记用户名(进修号),请与学院联系查询;初始密码自行修改后如遗失请与学院联系重置。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8日
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将于9月14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9月14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11月17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 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新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9月13日20:00以后,任课教师可以打印初选名单,以便上课。秋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9月27日20:00以后确定(冬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11月27日17:00以后确定),届时烦请再次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9月13日20:00以后可操作):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5,“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1.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2.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3.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开课调整:9月13日网上选课初选处理结束后,如部分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我们将进行个别调整,并尽快将调整结果公布。 请及时关注国庆节、学生节、元旦等节假日之前发布的有关课程调整的通知,遵照通知上课。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公告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再次提醒相关毕业生:请务必按培养方案要求对本人课程修读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注意培养方案是否要求必修公共素质课程至少一门。若需补修课程务必在选课开放期间进行选课。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9月8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2015年暑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5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5暑期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发放时间为2015年9月8日-30日。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每次助研津贴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处理。 (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处理。 (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6)2015级学生数据(含硕转博)将在新生报到结束后发给财务,个别需要发放津贴的导师请于9月25日后操作。 计划财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9月6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2015年暑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5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5暑期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发放时间为2015年9月8日-30日。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每次助研津贴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处理。 (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处理。 (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6)2015级学生数据(含硕转博)将在新生报到结束后发给财务,个别需要发放津贴的导师请于9月25日后操作。 计划财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9月6日
各院系、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4〕6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的学费缓交手续。申请流程: 一、新生报到、老生注册时向院系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院系对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报到操作。 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留存,并在开学二周内将汇总表格(附件2)上交至研究生院。 三、《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填写时,学费缴纳方式请(只)勾选一种,原则上学生应以助学贷款进行学费代偿。 四、本申请仅用于缓交学费,请申请研究生开学前先将住宿等其它费用存至银行卡或到现场缴费注;除学费外,助学贷款可以申请住宿费用,到款后住宿费直接存入贷款银行发放的卡中。 五、2014年已申请学费缓交的研究生,无需再次申请。研究生院将提供名单以供院系注册工作时核查。 研究生管理处2015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 2、 附件2:(院系)2015年研究生学费缓交汇总表.xlsx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4—2015学年夏季(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目前正在进行中,希望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提醒任课教师按时做好成绩入库、上网公布工作。考虑到假期因素,该项工作请务必于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并上网公布考试成绩的课程,请学院(系)研究生科初步核实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及上网公布汇总清单》,于2015年9月20日前书面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ongjiang@zju.edu.cn。研究生培养处将于2015年9月21日对夏季学期(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成绩上网公布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并对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上网公布课程成绩的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7月8日
各学院(系),各相关研究生: 关于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及延期毕业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对于学制在2015年6月到期,但因故延期的研究生。由院系确认导师是否发放7-8月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如若导师发放,学校部分将予以配套。 请各院系在7月15日前回复发放名单(另行通知)。学校将在8月统一发放延期毕业研究生7、8两个月学校部分岗位助学金。 (二)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考虑到报到及新生复查等问题,统一于2015年10月份开始发放,并补发9月学校部分岗位助学金。 (三)2015级硕转博研究生,硕士标准岗位助学金发放至2015年8月(2015年3月及之前到期者,停发)。博士标准岗位助学金的发放与新生一起统一于10月开始,并补发9月。 咨询电话:0571-87952564,徐老师 研究生管理处二0一五年七月七日
一、研究生缴费 (一)缴费查询 8月10日起,学生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cwcx.zju.edu.cn),进入“高级财务查询”,查询、核对应缴学费额。 住宿费信息如无显示,按1200元存入中行卡,由银行卡代扣。 (二)缴费方式 1.网上自助缴费: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按提示进行缴费。 2.中行卡代扣方式:学生应在9月1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与校园卡关联的中行卡内,由中行在注册日前统一扣款。 注:保险费在新生报到,老生注册后通过银行代扣,代扣时间预计9月中旬。 3.其他缴费方式:主要有转帐支票、汇票等,学生于注册日到计划财务处缴费点办理。 (三)票据领取 学费按学年缴纳并打印凭据,需要报销的同学,务必在当年领取,请要报销的同学在9月10日,11日直接前往学校缴费点打印发票。(网上、代扣,现场缴纳均可在缴费点打印)。领取发票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 网上支付、代扣成功暂不领取的,预计国庆假期结束后发放,学生在所在宿舍楼领取学费与住宿费发票(不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科领取); (四)未在网上支付和银行代扣的,请在9月10日,9月11日,到各校区收费点缴费: 注:已通过网上缴费或银行代扣的,无需前往。 9月14日后报到的,未缴费的,请直接到各校区财务报销大厅缴费或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进行缴费,如有问题,联系相关部门: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