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6—2017学年夏季(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目前正在进行中,希望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提醒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按时做好成绩入库、上网公布工作。考虑到假期因素,该项工作请务必于2017年9月18日前完成(能早提交尽量早提交,以便学生可以及时查看成绩)。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递交并上网公布考试成绩的课程,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后填写《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申请汇总表》(请见附件),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于2017年9月18日前书面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ongjiang@zju.edu.cn。研究生培养处将于2017年9月18日对夏季学期(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成绩上网公布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布成绩的课程,将视作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在下一轮两年一度的教学津贴核算时,不核算、下拨聘岗津贴。对于因成绩延迟递交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研究生课程成绩延迟递交汇总清单.doc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 中国学位研究生教育学会2017年“学会优博”评选正在接收申报材料。“学会优博”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开展的针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内容领域相关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论文内容须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等内容相关,详见附件通知要求,也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网页:http://www.csadge.edu.cn/info/xgwj/3075查看。(中国学位与研究生学会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通知要求于2017年7月5日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各学院(系),各相关研究生:对于学制在2017年6月到期、但因故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由院系确认导师是否发放7、8月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如若导师发放,学校部分将予以配套,并将于8月统一发放延期毕业研究生7、8两个月学校部分岗位助学金。请各院系于7月4日17:00前回复发放名单(见附件)至happywangtt@zju.edu.cn邮箱,邮件标题及文件名请以“【院系代码】院系名称+延期学生7、8月岗助发放名单”命名。咨询电话:88981401,徐老师。附件:【院系代码】院系名称+延期学生7、8月岗助发放名单.xls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6月16日
有关研究生: 夏学期班级编号2009511001《紫金·创享》(创业系列大讲堂),本周五下午(6月16日)上课地点从农生环组团E座(动科院)E122报告厅改至紫金港西2-101,每周五下午1:15-3:30。请已选中该课的同学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6月14日
各学院研究生科: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的基本精神及《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8〕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实际情况,现对2017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办法通知如下:一、对于符合《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一)初审:各学院自行组织各项资格初审(形式审查、专业考核),并于6月16日下班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417办公室。包括: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专家推荐信两份;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5.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6.科研成果复印件,其中被SCI、EI、SSCI等收录的论文,还应提供由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7.申请人资料汇总数据库(说明:以上复印件上应签署学院审核人姓名)(二)复审: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在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学院是否通过资格复审。二、符合《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2008年11月修订)的通知)》(浙大发研〔2008〕209号)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人,由医学院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审查拟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应在医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医学院应在2017年7月1日前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以汇总数据库形式报送研究生院417办公室。三、通过资格复审的申请人员按当年交费标准交纳培养费,并及时向研究生院办理博士生课程进修手续。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龚妹 王征联系电话:0571-88206386 88981434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各学部、院(系)、相关研究生导师:现将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旨在支持我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青年教师及引进人才培养研究生的需要,每年规定扶植名额和资助限额。该扶植基金主要面向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学部、医学部,2017年扶植基金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请学部按照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名单,以学部汇总表(附件1)格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四个学部名额划分见表1,此名额为基准名额,具体请按申报要求据实申请。 表:2017年学部名额分配表学部硕士生名额博士生名额备注人文学部18595社科学部8532因分Ⅰ、Ⅱ类,经费按实际招生类别计算理学部11573医药学部2312注:(1)引入竞争机制,评审优先考虑科研及培养能力出色而经费不足的导师。(2)学部、院系应认真核实导师科研经费拥有量,有人工费可开支岗助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3)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间个别可作调整,但不得超过经费使用总量。(4)上述名额已包括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扶植基金的申请和分配由学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标准进行确定,导师请留意学部和院(系)的具体通知。二、其他有科研活力,但经费不足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指2015年1月1日后新评定或引进的导师),经院系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院系原则上上报导师总量不超过3人,有人工费等可开支岗助金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导师填写申请表(附件2)后,递交院系研究生科;院系核实、排序后,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室,xmn@zju.edu.cn,截止时间:7月4日。学校将按照申请情况及预算金额确定名单。三、注意事项(1)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2017年招生的导师。分硕、博,按照今年招收的最长学制的研究生进行经费资助,每位导师最多支持招收1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所需的出资金额,据实申报。(2)申请到基金的导师,其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将由学校每月统一发放。其中,2017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其2017年3月-8月部分,学校将统一进行操作。(3)导师当年度所招研究生未报到注册的,扶植基金将予以收回。(4)名额分配表中各学部的汇总情况,请于7月4日前交至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xmn@zju.edu.cn. 附件1:2017学部汇总表.xls附件2:2017扶植基金申请表.doc附件3:2017院系汇总表.xls 研究生管理处2017年6月6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大研院〔2016〕31号)精神,经学院(系)推荐、专家评审与申报教师互评、项目公示,学校立项建设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98门,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签订合同与制订预算请各学院(系)通知有关课程建设负责人及时签订《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合同书》(附件二),并制订经费预算(附件三)。经费预算需经学院(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将汇总后的合同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预算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于6月12日前统一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倪加旎;联系电话:88981406;E-mail:njn@zju.edu.cn)。二、建设周期与资助经费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立项建设的课程资助经费为:公共素质类课程10万元/门,研究方法和工具类、专业学位实践类、学科前沿或交叉类课程各15万元/门。建设过程中安排中期考核、终期验收二个环节。课程建设经费分三期下拨。首期下拨总经费的30%;学校将在课程立项后的第二年对课程进行中期评估与验收,评估与验收合格的,继续下拨40%的资助经费;课程建设满三年后,进行终期评估与验收,评估与验收合格的,下拨剩余30%的资助经费。具体考核及激励约束措施详见《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四)。希望各学院(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立项建设的课程在教材选用、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积极把关,对立项建设的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其他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观摩、研讨,充分发挥立项建设课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高质量地完成课程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2017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名单.doc 2、 附件二: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合同书.doc 3、 附件三: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经费预算表.xls 4、 附件四: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 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7年6月24日—7月3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 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各学院若需要在考试周期间使用教室,请向各校区教务点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 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一);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7年6月9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hongjiang@zju.edu.cn。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 (附件二)。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2017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一: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xls 2、 附件二:2016-2017学年夏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为做好2017—2018学年秋、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各学院(系)安排专业课;请务必于2017年6月27日前排课完毕并输入系统。6月27日以后,所有教室排课信息将推送至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排课教室将被锁定。排课信息推送后,若需修改上课时间或教室,请务必与培养处联系。2.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根据系统中关于开课、排课的相关操作进行秋、冬季学期的课程安排(时间为2017学年秋冬学期)。课程安排要求明确上课时间、地点、容量、上课语言等要素。开课、排课前请仔细阅读“系统开课排课注意事项”。3. 研究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得一次连续四节上课,以保证听课效果;如确需安排,由学院(系)审核同意并备案。4. 若课程为双语或全英文课程,请务必在上课语言处明确。5.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时间。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开课时间或教室,请务必向培养处提交课程调整申请表进行备案,并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更新。6. 各学院(系)请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安排研究生课程,尤其是玉泉校区的教室资源非常紧张;如需要申请使用研究生公用教室,请于6月8日前填妥“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教室借用登记表”后报研究生培养处(Email:luye07@zju.edu.cn),由研究生培养处汇总后从研究生公用教室中统一调配。借用教室也请于6月27日前录入系统,否则借用无效。7. 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教室资源信息需要修改或添加,请直接联系本科生院教务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玉泉校区:何明老师,87951380,heming@zju.edu.cn;其他校区:杨卫老师,88981122,jwbyw@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 1、 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教室借用登记表.xls 2、 开课排课注意事项.pdf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为推动仿真科学与技术的发展,鼓励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人才成长,中国仿真学会(CSF)设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从2011年开始每年一次评选(CSF)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度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条件1、2015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可参评2017年中国仿真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2、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须由1位(含)以上CSF理事推荐(推荐理事不得为论文作者的指导教师),每位理事限推荐参评学位论文2篇。具体参评条件见《中国仿真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网站下载中心)。 二、评选程序 1.填写《中国仿真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表》(见网站下载中心)。CSF办公室从2017年3月1号起受理本年度申请,截止日期是2017年8月31日。2.2017年9月1-5日,进行形式审查。 3.2017年9月5-30日,进行初评。候选优秀论文数不超过10篇。4.2017年10月1-30日,候选优秀论文终评前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中有异议者,应做调查,再作结论。5.2017年11月1-10日,进行终评。获奖名单在学会网站公布。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1.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包括:(1)印刷论文1本;(2)电子版论文1份;(3)论文保密审查证明1份;(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2.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版1份(签字盖章)务必于2017年8月31日17:00前上报。 电子邮箱:cassimul@vip.sina.com 报送地址(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637 联 系 人:苏志联系电话:010-82317098 82310612 13699212087邮政编码:100191 以上通知见网站http://www.csf-sim.org.cn/showNewsDetail.asp?nsId=75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7日
浙大研院〔2017〕8号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在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专家通讯评议的基础上,经专家会议评审并公示,黄达强等25名博士生获得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17年第一批资助。望各位获得资助者集中精力做好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撰写成学术论文,在本学科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组织申请发明专利、申报科研成果鉴定和成果报奖,为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 现将获得资助者名单公布如下: 资助编号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一级学科名称所在学院/系资助期间201701B11401004黄达强 叶航理论经济学经济学院201707-201806201702B11404008彭志周明初中国语言文学人文学院201707-201806201703B11404002周午鹏 杨大春哲学人文学院 201710-201806201704B11405010金慧媛刘海涛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201707-201712201705B11322023翁默斯邹晓东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201704-201712201706B11422005黄飚 郁建兴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201707-201803201707B11236091翁宗法袁辉球物理学 物理系201707-201803201708B11436005许凯 王浩华 物理学 物理系201707-201712201709B11236088唐舟飞吴建澜物理学 物理系201707-201806201710B11224004伍斌陈伟球 力学航空航天学院201707-201803201711B11424002念国栋 曲绍兴 力学 航空航天学院 201707-201806201712B11212047黄博滔徐世烺李庆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学院 201707-201806201713B11412007林红威赵羽习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201704-201709201714B11121021郑乾 潘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04-201712201715B11530009刘小威杨青 光学工程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07-201712201716B11227065周雅君岑可法 王智化 刘建忠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能源工程学院 201707-201712201717B11527062杨睿金滔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工程学院 201707-201712201718B11226010戴兴良 金一政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07-201712201719B11526002梁骁勇黄靖云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07-201712201720B11314028孙鹏飞吴忠标翁小乐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与资源学院201704-201712201721B11514002丁阿强 郑平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与资源学院201707-201806201722B11313010赵艳茹何勇农业工程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704-201803201723B11407050洪伟玲金勇丰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201707-201806201724B11218029徐令怡 叶升生物学生研院201707-201712201725B11418020李玥 李晓明生物学 医学院 201707-201712说明:资助期间如有出国则出国期间不予资助。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