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浙江大学推荐200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论文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浙江大学推荐200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论文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浙江大学推荐200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论文名单的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1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中旬开始,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011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片拍摄定于10月11日至18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请在11月17日进行补拍。2、2008年、2009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3、参加拍照的研究生要随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现场核对数据。4、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是穿着有衣领的服装。5、各学院(系)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系)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各学院(系)要派足够的工作人员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6、拍照程序:⑴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学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⑵按照拍摄序号领取拍照“号牌”;⑶将领到的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为空),同时核对身份证号,需要更改表中身份证号的,需提交证明,应在“修改标记”栏中注释“*”;现役军人身份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将原军人证件号改为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一律填写“10335”+“学号”。留学生的身份证号一律为“10335”+“学号”。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7、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由各学院(系)统一收齐后于12月10日以前以“某某学院(系)2010届毕业照拍摄费”项目交计财部“研究生拍摄费专用账户”,帐号为188310-510112。11月17日补拍费用现场统一收(院系不用收)。研究生管理处将在2010年12月20日前将所采集到的研究生信息及拍摄费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8、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11年1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系)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9、2011年1月以后,请已拍照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点击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10、2010年11月17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1届毕业研究生,请查询新华网浙江频道(www.zj.xinhuanet.com)/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或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5116233、87056261。个人散拍需填写的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个人散拍的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 研 究 生 院 附表: 浙江大学研究生201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学院 拟拍人数 拍摄日期 拍摄时间段 拍摄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算机 300 10月11日 上午8:30-10:3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贺蓓 87952168 经济 200 上午10:30-12:00 吕校楠 87951474 电气 200 下午12:30-14:00 王薇 87951691 公管 100 下午14:00-14:50 邵明 87953821 生仪 50 下午14:50-15:20 黄琪 87951585 航天 40 下午15:20-15:40 杨建群 87952899 能源 200 10月12日 上午8:30-10:0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陈慧玲 87952340 机械 200 上午10:00-11:30 宋晓云 87951931 材料 150 下午12:30-13:40 王艳华 87953141 化工 150 下午13:40-14:50 王芳 87951502 高分子 150 下午14:50-16:00 沈通 87951892 光电 130 10月13日 上午8:30-9:3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王秀萍 87951869 信电 150 上午9:30-10:40 王锐 87951572 控制 150 上午10:40-11:50 徐巍华 87951921 理学院 400 下午12:20-16:00 韩东 87953834 黄珍珍 87951352 陈星 87953259 朱建丽 87951336 农生 171 10月14日 上午9:00-10:00 华家池校区中心 大楼南楼130 张凡 88982937 环资 111 上午10:00-10:40 陈秀美 88982448 动科 90 上午10:40-11:20 丁建萍 88982309 生工 58 上午11:20-11:40 冯水娟 88982192 医学1 500 下午12:30-16:30 斯贞望 88208123 法学 107 10月15日 上午10:30-11:00 之江7号楼107 陈静 86592723 传媒 67 下午13:00-13:30 西溪校区主楼426楼 鲍毅玲 87953990 人文 200 下午13:30-15:00 郑颖 88273526 教育 108 下午15:00-15:40 甘露 88273714 思政 50 下午15:40-16:00 洪光 88273165 医学2 100 10月18日 上午9:40-10:20 紫金港校区 医学院教工活动中心2楼 斯贞望 88208123 建工 260 上午10:20-11:40 张玉红 88208689 药学 70 上午11:30-12:00 黄佩芳 88208418 管理 200 下午12:30-15:00 吴荣芬 88206903 生科 120 下午15:00-15:50 张建华 86971632 外语 150 下午15:50-16:20 傅利琴 88206251 补拍 11月17日 9:00---16:0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 87951446 二O一O年九月九日
各学院(系):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21 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09年保留入学资格2010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58号),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7.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系)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培养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具体办法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通知。5.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1),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2),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7日起至12月1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9月16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2月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12月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注册后放入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3日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注册同时检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一: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58号)附件二: 《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邮件发至各院系)附件三: 《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邮件发至各院系)附件四: 《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邮件发至各院系)附件五:《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邮件发至各院系) 研 究 生 院二O一O年九月六日
各学员、各学院(系): 2010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各位学员根据《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于2010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申请;各学院(系)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在国庆节前汇总上报有关申请材料(下载列表)。 注意:1、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历年成绩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同等学力栏目下查询。 2、学员对申请环节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联系,联系电话点击查询。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0.9.6
以下通知陆续公布,请进入链接查看: 1、《浙江大学2010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2、《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申报户口须知》3、《浙江大学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本校生源请自行下载)4、《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办法》5、《浙江大学校园网络用户服务指南(2010)》6、《浙江大学2010年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 7、《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2010)》 8、《浙江大学2010年第二期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知》(入学后办理) 9、《浙江大学学生的医疗保障简介》 附件1.《证历本》封面信息填写要求 附件2.《大学生城居医保证历本校对签名表》 附件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分册) 10、《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11、《2010级研究生平安综合保险简介》12、《2010年各校区研究生集中报到点地址》(更新) 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材料清单: 名称 发放对象 要求 入学须知 每人 行李标签 外地学生 火车托运行李所需 银行卡 每人 按姓名录取号 婚况调查表 校外学生 本校学生自行下载 协议书 已签订委培、定向协议的新生
关于做好推选200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说明: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除建筑学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2”为建筑学考生快速设计成绩。 4、 从2006年起,国家已不再发合格证书,考生可从网上打印(下载)成绩单。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已做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6、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7、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如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10年9月20日之前登陆http://www.cdgdc.edu.cn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详情请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直接联系。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浙江大学学位办 2010年9月1日
各位医学院研究生新生: 首先请认真阅读学校研究生院关于《201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通知》,http://grs.zju.edu.cn/index.jsf 另需补充说明的是: 2010年医学院大部分临床专业研究生新生将直接入住华家池校区,基础、公卫专业及少部分导师实验室在紫金港校区的临床专业研究生新生仍入住紫金港校区。请各位同学注意将行李直接托运至住宿校区,届时直接到住宿校区行李领取点领取(如已发错校区,学校宿管中心也会统一运到该同学住宿校区行李领取点)。 医学院研究生新生报到仍统一安排在紫金港校区,届时学校将统一安排校车接送。具体班车时间及地点如下:华家池校区发往紫金港校区:9月1日3班次:9:00;10:00;14:00。紫金港校区发往华家池校区:8月31日2班次:15:30;17:00 9月1日7班次:10:00;11:00;12:00;14:00;15:00;16:00;17:00。紫金港校区上车地点:医学院综合楼前华家池校区上车地点:第一学生宿舍旁 因考虑到医学院学生随身带的行李较多,9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学校报到点(学生活动中心B区(月牙楼)3楼)和医学院报到点(医学院综合楼3楼)间也有校车接送。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2010年8月26日
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缴费请需缴纳培养费、住宿费、基本医疗费、平安保险费的研究生老生,8月21日前在本人缴费专用金穗借记卡中存入足额资金,或通过网上自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系统正在调试中,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计财处和宿管网站)。学校将于8月21日起至9月1日进行统一批扣。 注册日期前缴费成功的,注册时到所在院系领取培养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由宿管办统一在各宿舍楼发放。领取发票时请携带有效证件。注册日当天各校区缴费地点: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西溪校区—图书馆楼一楼中门厅华家池校区—邵体馆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之江校区—4号楼为简化报到注册手续,请尽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使用金穗借记卡扣缴方式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二、其他缴费办法1、因故未于9月1日前缴费成功的同学,可于注册当日到缴费点现场用金穗借记卡缴费(不建议现金交费)。2、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31日前办理,按以下收款人信息转帐:户名:浙江大学账号:19042101012100448开户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农行浙大支行请务必在进帐单上或用途栏注明学号和姓名3、采用农行汇款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31日前办理,按以下内容填写:收款人全称:学生姓名帐号或地址:190421-学号开户行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农行浙大支行4、科研经费卡转帐方式缴费的,请填写《科研经费支付自筹研究生学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在注册日前办妥转账。5、个别学院(系)统一办理缴费手续的,应当在注册日前到计财处办妥转账手续。 三、已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并在2010年7月前办妥贷款借据填写的同学,经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审核通过,所获得的学费贷款可以抵作等额培养费,其余费用应于注册日前缴清。 附:1、农行汇款模版2、科研经费支付研究生培养费申请表 浙江大学计财处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2010年7月 附件1、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 第一联 银行记帐联 申请日期 2010年 x 月 x 日 序号: 客户填写 业务类型: (每栏必选一项打) □现金 □转帐 □加急汇兑 □普通汇兑 □汇票 □本票 □其他 申请人 全 称 汇款人全称 收款人 全 称 新生姓名 帐号或地址 帐号或地址 190421—录取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 开户行名称 浙江省杭州市农行浙大支行 身份证件 类型及号码 ****************** 附加信息及用途: 培养费、住宿费 □居民身份证 □其他 联系电话 号码:***********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 1 3 2 0 0 0 0 银行打印 本人确认以上结算业务信息真实有效。客户签名: 复核: 记帐: 附件2、科研经费支付研究生培养费申请表 研究生姓名 年级 学院 学号 申请金额 经费项目 申 请 理 由 导 师 意 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科研 管理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该生学费入账项目 (此栏由财务处填写)
关于做好2010年第四场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由于考试安排等原因,有部份本科毕业生未能参加7月7日和8日学校组织的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学校决定举行浙江大学2010年第四场学位授予仪式,为这部份取得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第四场学位授予仪式时间: 2010年7月13日上午九点。2、第四场学位授予仪式的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3、务请各学院、系和有关单位在2010年7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你单位参加第四场学位授予仪式的人数及名单报给本科生院学工处沈律明老师(电子邮箱:shenlm@zju.edu.cn 联系电话:13588199177 )。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关于做好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0年学位授予仪式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10-201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0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1、201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9月1日报到,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集中报到点,新生按照“2010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程序”,先到各校区集中报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办理相关事务,再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2、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农行金穗卡(包括扣款授权书)、《婚况调查表》(发校外生源)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2010级研究生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3、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8月30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资料。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延期报到新生先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新生报到单”,办理保险后,再到各部门校区办公室和学院(系)办理各项手续。5、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请督促新生维护个人信息(9月1日起开通个人维护,为期一个月),收齐新生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研究生证,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公费医疗证)。请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复查结束一周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体到学校医院医保办为体检合格新生办理公费医疗证。6、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0年9月3日。9月2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2、注册须知: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10日。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18日后、10月7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研 究 生 院二O一O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