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等文件要求,研究生院依据《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8〕116号)开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相关工作。经前期调研、学位点申请论证、专家评议、学校审议等环节,决定将脑科学(9903)增设为按照一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即日起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7月25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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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