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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正式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5-06-26 发布者:吕斯思 发布者: 访问次数:10

各学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现启动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基代偿”)正式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2025基代偿工作全程为线上申请,请申请人自行注册和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login,以下简称“系统”),具体操作参考附件3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1日。申请完成后,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进行审核,并关注系统信息,查询审核状态。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

未能在此之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毕业生,务必要在9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请计划申请2025年基代偿的本科生加入钉钉群(群号:104490020285研究生加入钉钉群(群号:135215000013,以便后续联络,防止漏报。

2.院系审核为提升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各院系在审核环节请仔细对照标准(附件1)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参考附件2审核截止时间为98日。

待校级审核完成后会另行通知,各院系将学生申请表导出并打印,在“院系审查意见”一栏盖好院系公章后上交。其中,本科生申请表交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3号窗口,研究生申请表交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办公室。

二、申请与审核标准说明

1申请对象我校2025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申请)。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其中,在校期间免除部分学费的毕业生可以申请补偿差额部分学费或代偿差额部分助学贷款。

2补偿代偿标准

1)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补偿代偿资金。

2)补偿代偿方式的选择: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便于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建议所有毕业生均选择“学费补偿”。

3)补偿代偿的金额上限: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0000元或25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或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3申请标准与要求原则上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单位岗位4方面的要求,其中“区域范围”和“工作地点”都是对学生实际工作所在地提出的要求,“区域范围”限定所在地的省市级区划,“工作地点”限定至乡镇(街道)级区划。具体要求见附件1

各位毕业生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联系方式

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3号窗口(本科生)

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办公室(研究生)

电话:0571-88981730(本科生),0571-88981401(研究生)

邮箱:dkzx@zju.edu.cn(本科生),ygbzzb@zju.edu.cn(研究生)

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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