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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考核及春夏学期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06-08 来源:研究生院(请勿增删数据) 访问次数:8229

各相关单位、各学院(系):

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考核及2022年春夏学期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2021-2022学年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及院系研究生助管。

2.考核安排:

根据关于选聘2021-2022学年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助管担任期限一般要求为一学年,各设岗单位于每学年末或工作任务结束后,根据助管担任期间表现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考核等级不设比例要求),此项考核结果将作为纪实内容纳入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由设岗单位组织考核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院系助管由院系自行组织考核。

二、津贴发放

1.发放对象: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校部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及院系研究生助管。

2.发放标准:10000/学年·岗位(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各岗位一学年(含春夏和秋冬学期)发放津贴总数不得超过规定金额,并依据工作量据实发放。

三、材料要求

1.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请各设岗单位结合核定岗位数和秋冬学期津贴发放情况统筹计算发放金额(即本次申报发放津贴数与秋冬学期已发津贴数合计不得超过10000/岗位),并填写《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学年考核及津贴发放统计表》(附件1)。

2.院系助管:请各院系填写《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附件2,请注明开支经费项目号)。

以上材料请于2022615前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gbzzb@zju.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助管考核及津贴发放;纸质版送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

四、注意事项

1.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对象为已向研究生管理处备案的研究生助管,未在报备名单之列的将不予发放。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从学校助管经费开支,院系助管津贴从院系经费开支。

3.请各单位仔细核对助管学号与姓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发送邮件,学号与姓名不对应将会导致工作津贴发放失败。

4.研究生管理处将根据各单位上交的发放表进行统计汇总,后统一交计财处发放,预计将于6月下旬完成发放。

联系电话:88981401


附件1: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学年考核及津贴发放统计表.xls

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统计表.xls

 

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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