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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系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0-26 来源:研究生院 访问次数:313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2113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系)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院拟立项50个项目作为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名单见附件。

请拟立项项目负责人于20211030日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时,所有项目“所属学校”项都请选择“浙江大学(理工类)”,“所属学院”项请选择“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111日统一审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于114日前在系统内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表并上传《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申报时,“项目申报类型”项请选择“一般项目”,“项目结束时间”请填写“20221031日”。

拟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或不上传的,不作为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内容,仔细核对预算确保正确无误。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8982797

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docx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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