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9〕65 号)、《研究生院关于印发<电子信息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的通知》(浙大研院〔2019〕53号)文件要求,经教师本人申请、学院(系)研究生科资格审查、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专业学位类别教指委评议、工程类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共有348人次获得电子信息等专业学位导师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30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大楼818室)
联系电话:0571-88982797
电子邮箱:zyxwc@zj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