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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的预通知

2019-07-12 发布者:王磊 发布者: 访问次数:3980


各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6号,见附件1),研究生院将于9月份开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将在开学初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请参见附件2至附件7。

因案例库建设事关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利用暑期时间充分准备,积极申报。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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