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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做好第五批省重点学科验收总结的通知

2011-04-07 来源:研究生院 访问次数:3656

各省重点学科、各有关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批省重点学科验收总结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154号)文件,决定对第五批省重点学科进行验收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学科范围

2005年公布的51A类省重点学科和21B类省重点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验收主要内容

各学科对照省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对各学科建设目标、学科队伍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全面总结学科建设成效,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

三、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148420  各学科提交《浙江省高校第五批重点学科验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及学科验收报告。各学科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三)填写有关数据,注意:汇总表格式不要改变!(不要拉宽栏目或增减栏目)

2421429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形成学校验收报告,报省教育厅。

 

附件一:浙江大学第五批省重点学科名单

附件二:浙江省高校第五批重点学科验收信息汇总表

附件三:填表说明

附件四: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批省重点学科验收总结的通知

 

                               学科建设处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