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日期:2024-06-12    访问次数:3226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将于2024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确定,各学院(系)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前在学院(系)网站公布。

         (二)复试前,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报考学院(系)和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以报考学院(系)通知为准)。

以上材料具体提交方式见各学院(系)网站相关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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