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日期:2023-12-12    访问次数:7929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各位考生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避免违规。须特别注意: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属主观故意与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等行为就是考试违纪。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本人诚信考试档案。

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从 2015 11  1 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除携带 2B 铅笔、0.5 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需使用计算器应试的科目在准考证上已有注明,未注明的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监考员的《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特别提醒:我校所有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自命题科目试卷袋内附专用答题纸,考生答题必须将答案写在专用答题纸上对应区域,如答案写在考场另发的普通答题纸或者草稿纸上均无效。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都将受到违纪处理。

考点的安排及要求,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应报考点通知。祝大家考试顺利!

浙江大学考点的考场均安排在紫金港校区,考点相关安排:考前一天察看考场、考试日入场安排(包括“智能安检门”安检、手机存取等事宜)、考场分布、订餐服务等,请关注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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