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9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日期:2009-02-20    访问次数:11066
浙江大学2009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2.在岗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指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三、招生专业、导师及规模
招生专业:思想政治教育(030505)。招生导师:万斌。招生规模:计划招生3名
四、招生政策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请参见报名通知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15日。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六、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辅导员按报名通知上的要求完成报名程序,并在报名结束后的三天内提交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专家推荐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考试科目为外语(包括听力测试)、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参考资料:万斌《万斌文集》,杭州出版社)、思想政治教育学(参考资料:张耀灿、郑永廷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版)。复试的内容、方式和办法由招生学院(教育学院)确定。届时请关注学院的网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申请材料评价结果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所有被录取的高校辅导员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方式,录取单位、被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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