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资助成绩优异学生远赴海外高等学府深造,与国际交流争取更高的学术成就﹐同时为国家培养未来社会人才,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为国内高校学生设立“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留学海外奖学金”,2013年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及剑桥海外基金会(Cambridge Overseas Trust)共同资助中国内地及香港学生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资助计划如下:一、名额及资助期限 2013年度拟选送1名博士及8名硕士研究生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不设专业限制;资助期限:博士三年、硕士一年;资助金额:博士:约28800-33200英镑/年;硕士:约29300-37000英镑/年。二、候选人条件 1、中国内地或香港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于2013年10月1日,年龄在37周岁以下(即于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拟修读剑桥大学课程的入学资格,取得录取通知书(注意:待申请人获得该大学的录取后,遴选委员会才会确认颁发奖学金的决定。提出颁授奖学金予申请人,并不保证申请人能够入读该大学); 4、于2013年9月前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学士学位; 5、能提供有效的学历、英语能力及 研究范畴的相关证明; 6、愿意签署相关协议,承诺及同意于学习期满后,立即返回中国或香港(如适用)发展,博士生五年/硕士生三年,参与或从事相关学科建设、科研或行业工作。关于本奖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浏览附件一。申请人需自行邮寄申请材料至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同时,请将中英文履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公派出国办公室luye07@zju.edu.cn。咨询电话:87951124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1月23日附件一:2013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学金
为鼓励和资助成绩优异学生远赴海外高等学府深造,与国际交流争取更高的学术成就﹐同时为国家培养未来社会人才,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为国内高校学生设立“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留学海外奖学金”,2013年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及剑桥海外基金会(Cambridge Overseas Trust)共同资助中国内地及香港学生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资助计划如下:一、名额及资助期限 2013年度拟选送1名博士及8名硕士研究生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不设专业限制;资助期限:博士三年、硕士一年;资助金额:博士:约28800-33200英镑/年;硕士:约29300-37000英镑/年。二、候选人条件 1、中国内地或香港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于2013年10月1日,年龄在37周岁以下(即于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拟修读剑桥大学课程的入学资格,取得录取通知书(注意:待申请人获得该大学的录取后,遴选委员会才会确认颁发奖学金的决定。提出颁授奖学金予申请人,并不保证申请人能够入读该大学); 4、于2013年9月前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学士学位; 5、能提供有效的学历、英语能力及 研究范畴的相关证明; 6、愿意签署相关协议,承诺及同意于学习期满后,立即返回中国或香港(如适用)发展,博士生五年/硕士生三年,参与或从事相关学科建设、科研或行业工作。关于本奖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浏览附件一。申请人需自行邮寄申请材料至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同时,请将中英文履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公派出国办公室luye07@zju.edu.cn。咨询电话:87951124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1月23日附件一:2013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学金
2012年Go8-C9会议论坛将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大学举行,此次论坛邀请来自澳大利亚Go8院校和中国C9院校的34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作为受邀单位之一,我校将选拔两名博士研究生参会。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主题:水资源管理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会议地点: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 推荐名额:共2名,其中人文社会科学1名,理工科1名。 费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承担参加会议的部分费用。 7月30日上午,请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需提交的材料及申请条件等详细信息请见会议通知,并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fg@zju.edu.cn)。 咨询:87951124 fg@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6月27日
2012年Go8-C9会议论坛将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大学举行,此次论坛邀请来自澳大利亚Go8院校和中国C9院校的34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作为受邀单位之一,我校将选拔两名博士研究生参会。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主题:水资源管理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会议地点: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 推荐名额:共2名,其中人文社会科学1名,理工科1名。 费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承担参加会议的部分费用。 7月30日上午,请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需提交的材料及申请条件等详细信息请见会议通知,并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fg@zju.edu.cn)。 咨询:87951124 fg@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6月27日
各位同学:现将研究生院暑假期间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每周一上午8:30-11:00 地 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公派出国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51124 特此通知。研究生培养处2012年6月30日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2、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 派出手续 办理程序
各位同学:现将研究生院暑假期间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每周一上午8:30-11:00 地 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公派出国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51124 特此通知。研究生培养处2012年6月30日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2、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 派出手续 办理程序
各位同学:现将研究生院暑假期间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时 间:每周一下午2:30-5:00地 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公派出国办公室联系电话:87951124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2011年7月6日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2、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 派出手续 办理程序
各位同学:现将研究生院暑假期间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时 间:每周一下午2:30-5:00地 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公派出国办公室联系电话:87951124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2011年7月6日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2、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 派出手续 办理程序
现将研究生院暑假期间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每周一下午2:30-5:00 地 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公派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51124 特此通知。研究生培养处2010年7月12日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2、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 派出手续 办理程序
现将研究生院暑假期间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每周一下午2:30-5:00 地 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公派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51124 特此通知。研究生培养处2010年7月12日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2、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 派出手续 办理程序
各学部、学院(系)、各相关单位: 现将《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条例》(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条例(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资助优秀研究生赴海外参加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旨在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二条 在《浙江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管理的暂行办法》(浙大研院(2006)19号)基础上,制定本资助条例。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第三条 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以第一作者撰写并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在海外举行的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第四条 原则上每一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表现突出者,可酌情给予奖励。鼓励每一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能够积极创造条件,获准一次该项资助。 第三章 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第五条 根据申请者具备的条件和论文录用情况,择优分等级资助。对于论文(摘要)被录用为墙报形式参会者,给予单程国际旅费的资助;对于以口头宣读形式参会者,给予往返国际旅费的资助;对于论文被录用为大会(或分会场)特邀报告或主题发言者,除了给予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外,可申请资助会议注册费及参会期间的生活费。获得会议颁发的优秀论文奖项者,回国后可申请资助往返国际旅费或会议注册费及参会期间的生活费。 第四章 申请和评审程序第六条 符合条件者,个人网上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指导老师、所在学院(系)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定向生和委培生还须同时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签署意见。第七条 申请人须递交的材料:(1)填写完整的《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2)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本人报告、发言或报展的日程安排等信息);(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于会议前两个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第八条 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处将分请2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立获准资助的人选名单、资助内容及资助额度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经费使用和管理第九条 获资助者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研究生培养处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一览表”。经审核或评审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资助经费。第十条 资助经费由研究生教育基金支出。相关费用标准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条例”同时停止使用。第十二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