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2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浙大校办〔2022〕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部门实际,于7月11日—9月4日安排暑期轮休,9月5日起上班。研究生院暑期工作安排请见《研究生院关于2022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公派办老师值班时间:7月18日-7月22日、8月8日-8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其中,8月9日上午老师不在,8月10日下午值班时间为14:30-16:00),咨询电话:0571-88981407,邮箱:yjsy_pyc@zju.edu.cn。
为方便研究生暑期办理有关业务,特将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各项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原则
原则上推迟或取消2022年暑期和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的研究生因公出国(境)计划,已经在境外的研究生应按照经审批的原出访截止日期按期回国(境),原则上不予延期。如确有出访必要性或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系)提出申请,办理疫情期间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手续或研究生国(境)外状态变更手续(包括延期回国境、提前回国境、转校、转导师等)。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球处于持续蔓延的大流行状态,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密切关注和研判国际形势和疫情影响,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相关政策。请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政策制度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请在审批通过后再做出国(境)相关准备。
二、相关项目申请
1. 《关于申报2022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通知》
2. 《关于申请2022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通知》
4. 《关于公开招聘2022年浙江大学“包玉刚讲座教授”的通知》
三、相关项目派出、变更和财务手续
各项目派出和财务手续办理流程在以下通知中都有详细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办理财务借款及报销手续请务必带齐所需材料,财务报销手续可以顺延至开学后办理。
1.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于回国等手续:
请仔细阅读《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与回国等手续办理程序》。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手续的办理流程请见《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与回国等手续办理程序》(九、留学前-留学情况变更申请手续的办理)。
(1) 明确流程:请仔细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地区事务部明确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点击下载模板),并按照申请事项要求准备附件材料。
(2)得到导师、学院同意: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点击下载模板),国内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学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3)学校审核:学生将(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及申请事项所需材料、(2)《浙江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此表交学校留档)交至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0室审核。暑期办理时间:7月18日-7月22日、8月8日-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其中,8月10日下午2:30-4:00)。
(4)申请人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及申请事项所需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留基委审批。
收件单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XX事务部(比如美国是“美大事务部”,日韩欧洲是“欧亚非事务部”)
通信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政编码:100044
电话:请查询https://www.csc.edu.cn/about/lianxifangshi。
2.2020年博士学术新星计划录取人员:
请仔细阅读《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项目入选人员资助发放及派出管理说明》,在联系学院系完成疫情期间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出国境前借款手续。暑期出国前借款70%手续流程如下,回国报销30%请延期至9月5日之后办理。
根据计财处有关规定,请学生在出国(境)前一个月内办理70%生活费预支手续。被录取人员请将:(1)有效期内的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2)有效签证页扫描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扫描件(已签字盖章);(4)协议书扫描件(本人及担保人签好字,原件一份开学后交给学院系和其他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材料一起留档3年);(5)邀请函扫描件;(6)20XX年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借款与报销信息-姓名(模板见附件,请填写);(7)如需预支机票费用,请提供含机票价格的电子行程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8)疫情期间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OA审批结果截图(联系学院系负责老师获取)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名命名为“姓名-博士新星计划借款”,老师收到邮件授权经费后回复邮件。
3.2020年校派项目录取人员:
请按照《关于2020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在联系学院(系)完成疫情期间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手续后至学院(系)办理派出及财务手续。
4.2022年“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项目录取人员:
《关于2022年“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2/0706/c1339a2601935/page.psp
5.浙江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关于浙江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2/0321/c1369a2509247/page.psp
6.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卓越培养项目: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卓越培养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2/0422/c1339a2522466/page.psp
7.2022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
《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国际工作坊立项项目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2/0614/c1369a2592125/page.psp
如遇以上未列出特殊情况、值班老师不能解决,请邮件联系公派办老师:yjsy_pyc@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22年7月8日